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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
 

基于“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
郑雪薇 孙磊

      【摘要】“放管服”改革是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和加强监管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县级行政审批制度作为政府与市场主体的纽带,其改革成为“放管服”改革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县级行政审批中存在权责不清、审批流程繁琐、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阻碍了基层政府的服务效能和市场活力的释放。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基于“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义,并提出了一些改革策略,旨在优化县级行政审批制度。
      【关键词】放管服;县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引言
      当前,“放管服”改革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速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战略部署,已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市场活力释放的核心举措。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及加强监管,旨在破除行政审批中的制度障碍,激发基层政府的改革动力,进而增强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县级政府作为连接中央与地方的枢纽,在承接行政审批权限的过程中,面对权力结构调整、管理流程优化等复杂问题,急需构建一套高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法。
二、基于“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义
      1. 促进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简政放权的核心是通过优化审批环节,释放市场活力,打破原有行政体制的限制,使资源配置更加市场化,促进资源的高效流动。该机制为企业的准入、经营、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减少了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性障碍,提升了企业的投资信心,直接推动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进而促使县域经济在效率与质量双重维度上实现高效增长。同时,行政审批制度的简化和权力下放,不仅缩短了行政决策链条,提升了行政管理的效率,还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使经济主体能够更快融入市场竞争体系中,激发了经济主体的创新活力与生产动能。此外,简政放权带来的审批制度优化,不仅赋予县域经济主体更多自主权,也为县域内外资本引入提供了制度便利,推动了资源跨区域流动,使县域经济在更广阔的市场范围内实现增长。
      2. 推动县级政府职能转变
      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简政放权,使县级政府从过度行政干预转向提供公共服务与有效监管,促进了职能的结构性调整。通过削减不必要的审批事项,政府不再专注于微观管理与具体审批,逐渐回归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的核心职能。职能转变减少了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加充分的作用,优化了行政资源的使用效率,避免政府职能错位。行政审批制度的精简直接促使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凸显,政府从传统的审批主导者转型为市场环境的服务者与监管者,强化了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与效率。该转变提升了县级政府的服务能力,也增强了政府治理的灵活性与适应性,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制度环境。政府职能也逐渐聚焦于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以满足企业和社会对政务效率、透明度的更高需求。
三、基于“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策略
      1. 提高权力下放精准度,提升审批效能
      为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县级政府需通过明确划定权力边界和优化审批流程,确保权力下放的精准化和高效化。第一,县级政府应制定权力清单制度,由政务服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和评估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该清单依据国家政策文件《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行编制,明确每项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涉及部门和适用范围,避免职能交叉或模糊。对于过时或低效的审批事项,县政府应及时申请取消或简化,并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条件,以提高效率。第二,县政府应明确权力下放的目标和范围,确保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减少,更要确保精准性。对于涉及重点行业和企业投资的重要事项,应逐步将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或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各部门需明确适合下放的事项,避免基层政府因权责过多而影响审批效率。第三,县级政府在权力下放过程中需确保权责分明,防止职责不清或推诿现象。行政服务局应牵头制定详细的权力分解方案,各部门协同合作,确保权力分工明确,并制定责任机制。每项下放的审批权力在实施前必须明确责任主体,各部门需发布实施细则,说明权力下放后的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基层部门能够有效承接,避免因职责不清导致的效率低下。第四,县政府应建立定期评估和反馈机制,由行政服务局牵头,编制年度评估报告,回顾权力下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权力下放的范围和方式。评估内容包括权力下放的执行效果、基层政府的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确保权力下放切实落到实处,防止流于形式。
      2. 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现全流程透明化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县级政府应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整合资源和信息公开等方式,提升审批效率,提高公众满意度。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核心机构,应推行“一口受理”制度,将原本分散在各部门的审批事项集中至一个窗口统一处理。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接收企业和群众的申请,分类后交由相关部门审批,解决“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县级政府各部门应按照国务院的政策要求,推行“取消一批、下放一批、调整一批”的措施,简化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减少复杂性,并妥善承接下放的审批事项。为明确责任,各部门需公开“权力清单”,明确其审批职责,例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住建局负责工程许可,避免职能不明或互相推诿。为了加快审批效率,县级政府需落实“三集中”改革,即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部门,审批人员集中到一个科室,审批过程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确保流程简洁高效。各部门根据不同审批事项的特点,制定标准化流程,并公开这些流程,方便公众查阅。对于重大项目,多个相关部门如住建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应通过“多规合一”的方式联合审批,确保审批环节紧密衔接,减少因多头管理导致的延误。此外,政务服务中心应实施“即时申请、立即审核、快速审批”的模式,确保每项审批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部门需在接收材料后立即审核,加快审批进度。为保证高效运作,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人员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熟悉流程,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升整体审批效率,避免因人为因素导致的拖延。
      3.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放权后续效果
      为避免权力下放后出现“重放轻管”的问题,县级政府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审批事项的执行效果和合法性,从而保障放权后的持续效果。首先,县级政府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制定详细的监管责任清单。各部门根据职责范围,明确审批后的监管内容和时限。例如,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登记后的经营合规检查,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行中的环保标准监督,发改委则负责重大项目的进度和资金使用监管。各部门需定期组织现场检查,确保项目或企业依法合规运行。对新设立的企业或项目,初次检查应在 3 至 6 个月内进行,并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后续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并上传至统一监管平台,确保信息可查询、可追溯。若检查中发现问题,相关部门应发出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并跟进复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其次,各部门应建立企业和项目的随机抽查数据库,通过监管系统自动生成随机抽查名单,确保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随机性,避免人为干预。根据设定的检查比例和频次,确保每年对一定数量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抽查,防止高风险领域被忽视。抽查结果需及时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对外公布,确保公众和媒体能够参与监督,从而提升监管透明度。最后,县级审计和监察部门应加强监督,审计部门需定期检查监管台账,复核检查结果,确保每项审批后的监管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对于监管失职或不到位的情况,监察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避免监管流于形式,保障权力下放后的管理效果。
      4. 推动“互联网 + 政务服务”,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
      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推动“互联网 + 政务服务”是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能够实现审批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数据共享与实时监管,提升审批透明度与效率,减少群众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第一,县级政府应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搭建本地化的政务信息平台,如“XX 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与国家和省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联通。信息化管理部门需协调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等主要审批单位,确保各自审批系统接入平台,并实现数据实时更新与传输。通过这一平台,企业和群众能够完成从申请到办结的全流程线上操作,减少线下办理等待时间,提升效率。第二,县级信息化管理部门应采用国产政务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的数据同步与共享。各部门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可以在平台上共享企业注册信息、项目审批进度、环境评价结果等数据,减少重复审核。例如,发改委在审批重大项目时,可直接调取住建局的工程许可信息和环保局的环评数据,提升审批进度,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第三,政务服务中心应通过部署“电子证照库”,实现电子化材料的自动调用与核验,减少重复提交纸质文件的需求。企业或群众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证照,如营业执照和身份证等,可以直接通过该库调用,简化审批流程。信息化管理部门需确保“电子证照库”与国家相关标准接轨,并采用“政务云平台”进行数据存储,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第四,为提高数字化服务的便捷性,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开发“掌上 XX 政务”手机端应用,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该应用在移动设备上进行审批事项查询、办理、预约等操作。并接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 API接口,确保手机端的数据与 PC 端同步,提供实时更新的办理进度查询功能。
四、结语
      在“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县级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不仅是简化审批程序的必要手段,更是推动县域政府职能转型、提高治理能力的关键。县级政府合理下放审批权力,精简行政流程,能够有效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回应市场主体和群众的需求。事中事后监管的强化,确保了放权后审批行为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也使得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与政府公信力的增强。行政审批制度的持续优化将推动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实现高质量的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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