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商兴农”背景下农村电商助推“农创客”培育生态体系构建路径研究
田小雨 1 李小舟 2
(1.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2.徐州工程学院,江苏 徐州 221018)
摘要:伴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数商兴农”战略为农村电商赋予了新的内涵。本文基于“数商兴农”的战略背景,分析了农村电商功能版图的拓展,阐述了农村电商与“农创客”培育的逻辑关联,论证了农村电商助推“农创客”培育生态体系构建的现实意义,提出顶层设计、平台赋能、校企合作、模式创新等优化路径,以推动农村电商与“农创客”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关键词:“数商兴农”;农村电商;“农创客”;生态体系
引言
数字经济时代,作为“数商兴农”的重要载体,农村电商正逐渐发挥其促进农产品上行、带动农民增收等关键作用。与此同时,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青年“农创客”群体涌现,积极投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2019 年 6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鼓励、 引 导“ 田 秀 才 ”“ 土 专 家 ”“ 乡 创 客 ” 创 新 创 业。此后,浙江、山东等省份先后发布《关于实施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2021—2025 年)的意见》《山东省“创业齐鲁”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等文件。2024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对农业领域顶尖、领军人才的引进激励力度”,进一步为“农创客”崛起营造制度环境和政策氛围。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农村电商助推“农创客”培育生态体系构建,对于发挥农村电商在“农创客”成长中的支撑作用、完善“农创客”培育体系、推动农村电商与“农创客”融合发展,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数商兴农”背景下农村电商的功能拓展
在“数商兴农”时代,农村电商已成为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催化剂”。自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数商兴农”战略以来,农村电商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数据显示,2024 年一季度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为5700.9 亿元,同比增长 12.1%,全年预计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将突破 6300 亿元 [1]。农村电商正经历着从单一销售渠道向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的转型升级,其功能正不断展。农村电商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应用,为农户提供生产指导和市场需求预测,帮助农户优化品种结构、提升产品品质,同时不断完善冷链物流、仓储包装等配套设施建设,畅通城乡产品和要素流通 [2]。如今,农村电商平台逐渐肩负起数字技术培训、创业孵化等功能,成为“农创客”的新摇篮。
二、农村电商发展与“农创客”培育的逻辑关联
农村电商的蓬勃发展与“农创客”群体的崛起之间存在着内生性逻辑关联。农村电商通过数字经济赋能,重塑了农村产业组织方式和要素配置方式,激发了返乡入乡人员的创新创业活力。农村电商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打破了传统农产品“产销分离、信息不对称”的瓶颈,为“农创客”提供了广阔的创业空间和实践场域,提供了农产品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多元化的创业选择。反过来,“农创客”又以自身创新创业活动反哺农村电商生态圈的构建,积极探索农村电商的社交电商、会员制电商、产地直供等新业态,成为农村电商的重要参与主体。
三、农村电商助推“农创客”培育生态体系构建的现实意义
(一)破解“农创客”成长瓶颈,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农村电商在助推“农创客”成长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能够有效破解制约“农创客”发展的人才、技术、市场等瓶颈。在创业初期,“农创客”大多面临技术力量薄弱、经营能力不足等困境。农村电商平台恰好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展销售渠道,整合农业科研院所、高校、龙头企业等多方资源,通过搭建农技服务平台,为“农创客”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技术指导,还可通过开设直播间、短视频账号等方式,帮助“农创客”打造个人 IP,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数字赋能的基础上,农村电商助推更多返乡创业者成长为“新农民”,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了“新动能”[3]。
(二)驱动农业数字化变革,重塑农村产业组织方式
农村电商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农创客”,正成为驱动农业数字化转型、重塑农村产业组织方式的重要力量。农村电商平台积极采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通过感知设备、智能算法、溯源系统等数字化工具,帮助“农创客”提升研究、生产效率。在河南、福建等地,由政府牵头、电商支持、构建的“农户 + 基地+ 平台”的产业组织模式已经初见成效,农户利用农村电商平台完成产品营销,基地提供标准化生产,平台进行品控把关,多方协同发展,推动“农创客”的技术要素、小农户的生产要素融入现代农业产业链。在“直播+ 电商”的新业态下,一些“农创客”甚至直接“上镜”直播,展示种植过程,讲解产品功效,带动粉丝下单购买,实现从“网红种草”到“农货变现”的高效转化。
(三)催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改革
“农创客”立足农业农村,紧跟市场需求,积极引入先进生产要素,创新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在发展“新六产”中实现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人才支撑。相较于传统农户,“农创客”在农业经营、市场开等方面有更宽广的视野,特别是一些返乡大学生,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又有拼搏进取的创业热情,不仅能为乡村发展带来新理念、新技术,更能起到招才引智的“头雁效应”,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农村电商通过培育壮大“农创客”群体,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对破除乡村振兴体制机制障碍、构筑现代乡村治理格局亦具有重大意义。
四、农村电商助推“农创客”培育生态体系构建的优化路径
(一)顶层设计:制定农村电商支持“农创客”培育的系统规划
为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在“农创客”培育中的支撑作用,亟须在国家层面制定系统性规划,完善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第一,要将农村电商助推“农创客”培育纳入数字乡村战略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加强与现有政策的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第二,各地政府要持续研究制定农村电商支持“农创客”的专项政策,如设立“农创客”创业基金,对优秀“农创客”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减免“农创客”创业初期税费,降低创业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创客”的信贷产品,破解融资难题。第三,要建立健全“农创客”培育的统筹协调机制,成立由政府部门牵头、农村电商平台和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的工作专班,加强对地方“农创客”培育工作的督导考核,遴选一批在“农创客”培育方面成效突出的乡镇,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辐射效应。
(二)平台赋能:发挥农村电商平台在“农创客”培育中的枢纽功能
农村电商平台是联结“农创客”与市场的重要纽带,在赋能“农创客”成长壮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一,农村电商平台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农创客”培育作为重点工作,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第二,平台要发挥自身优势,为“农创客”搭建展示交流平台。例如,山东青岛截至 2024 年已经举办了 10 届“市长杯”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乡村振兴专题赛),为众多“农创客”提供了交流学习、经验分享的机会;浙江温州永嘉县近年来依托农创客发展联合会,打造了浙南农产品电商基地、永嘉村播学院和永嘉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孵化平台,基本实现了“村村有农创客”的目标 [4]。第三,平台还要创新服务模式,围绕产品研发设计、品牌包装营销、质量安全追溯等环节,全流程为“农创客”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化运作提供支持。
(三) 校企合作:推动高校与电商企业在“农创客”培养中的协同创新
高校是“农创客”人才培养的摇篮。通过深化校企合作,可充分发挥高校在知识传授、学科研究等方面的优势。第一,要鼓励高校结合区域农业特色和产业需求,设置涉农电商专业,开发“农创客”培养课程,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第二,支持高校与农村电商平台共建“农创客”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让大学生“农创客”走出校园、走进农村,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5]。第二,要鼓励高校教师与农村电商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在农产品溯源、农村物流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研发适用于“农创客”的数字化工具,发挥高校科技特派员的“桥梁”作用,组织专家教授定期深入“农创客”创业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第三,高校还可发挥自身人才集聚优势,与农村电商企业共同制定“农创客”培养标准,开发“农创客”能力认证体系,推动形成“农创客”培育的良性生态。
(四)模式创新:探索“农创客”与农村电商融合发展的新业态
农村电商与“农创客”的深度融合,是实现农村产业数字化升级、催生乡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路径。要积极探索“农创客 + 电商”的模式,推动“农创客”创业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第一,要创新“农创客”创业孵化模式。依托农村电商平台建立“农创客”创业园区,吸引各类“农创客”入驻创业。平台负责提供仓储、物流、培训等配套服务,帮助“农创客”产品打开销路。“农创客”专注于产品研发和品质提升,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第二,要创新“农创客”产品营销模式。鼓励“农创客”利用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营销,讲好“农创客”创业故事,提升产品附加值。平台要加大对优质“农创客”账号的扶持力度,定期开展产品推介会等活动,为“农创客”产品导流引流。第三,要创新“农创客 + 新农人”帮扶模式。发挥“农创客”在农村电商领域的引领作用,带动普通农户“触网”增收。成熟“农创客”可与农户结对帮扶,免费传授电商运营技能,帮助农户开设网店,对接销售渠道。
五、结语
“数商兴农”战略的提出,为农村电商与“农创客”的融合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政策支持。农村电商作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赋能“农创客”成长壮大方面大有可为。通过平台赋能、校企合作、模式创新等一系列路径,农村电商正加速构建“农创客”培育生态体系,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创业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激发乡村创新创业活力。农村电商助力“农创客”群体崛起,也为破解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必将成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建设数字乡村的关键力量。
参考文献
[1]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2024年一季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情况[EB/OL].(2024-04-20)[2024-10-15].https://t.ly/LS7sr.
[2] 马祥山, 葛青龙.乡村振兴战略下电商助推特色农产品销售路径研究[J].辽宁开放大学学报, 2024(3):87-90.
[3] 周斌, 高鑫.平台经济发展对农村电商创业的影响效应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 2024(19):115-118.
[4] 廖文, 杨帅, 沈绍伟.浙江农创客: 实践模式, 培育经验及发展对策研究[J].商业经济, 2024(7):126-130.
[5] 张晶.地方高校参与青年农创客培育的策略研究[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24, 37(4):1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