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AMC 不良资产业务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未来发展建议
邓玙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00
摘要:为应对不良资产快速增长和多点分散的问题,地方AMC 应运而生并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地方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框架的逐步成型,地方AMC 迎来规范监管、有序发展的未来。本文以地方AMC 的业务模式及其财务影响为研究对象,首先阐述了地方AMC 不良资产业务的成因、模式及问题,其次分析了业务模式对财务指标的影响,最后从财务角度提出优化建议,为地方AMC 未来的业务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地方AMC ;不良资产业务;财务管理
作者简介:邓玙(1988—),女,硕士,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资金管理。
一、地方AMC不良资产业务背景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全国第一家地方AMC,于1999 年便已产生。地方AMC 数量放量增长,是源于2008 年美国次贷危机、2009 年国内四万亿投资计划后,国内商业银行和企业累积了大量坏账问题,并于2012 年开始逐渐暴露。
在2022 年12 月新冠疫情放开后,我国消费需求、房地产市场、出口等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相对过剩,汇率波动、资本流动波动较大。为响应积极化解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不良资产的新要求,地方AMC 在原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规模和创新业务模式。
二、地方AMC不良资产业务模式
(一)业务模式分析
对地方AMC 来说,不良资产包含债权类资产、股权类资产以及实物资产,主要来源包括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地方AMC 以资本金、债务融资资金和纾困基金等收购不良资产,并根据客户需求、资产特点匹配业务模式,具体如下(见图1)。
(1)直接处置:AMC 以一定本息折扣收购不良债权,并通过二次转让、置换、司法程序(如本息清收、诉讼追偿、破产清算、以股抵债、以物抵债、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
(2)债务重组:对于出现短期流动性风险的企业,AMC 可在收购债权后与债务企业及关联方达成重组协议,约定还款金额、方式、时间、抵质押物及担保安排。
(3)破产重整:对于债权债务关系复杂、陷入多重债务危机、核心资产被查封受限的企业,AMC 可作为破产重整投资人参与破产重整程序,梳理债权债务关系,以财务顾问角色为债务人或关联方提供一系列的综合服务。
(4)债转股:AMC 通过以股抵债等方式获得企业不良资产,随后通过改善企业经营模式逐步提升企业资产价值,最终通过资产置换、并购、重组和上市等方式退出。
(5)资产证券化:一般采取两种模式,即银行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给AMC,由AMC 公司作为主导方发行不良资产ABS 或者银行直接作为主导方发行不良资产ABS,AMC 仅作为通道参与其中,认购部分次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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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地方AMC 业务模式结构图
(二)实践应用
(1)地产不良资产处置:债务重组、破产重整、债转股等在当下房地产纾困方面应用较广。一般而言,地方AMC 可担任债务管理人,联合社会资本以增资入股的方式向房企注入资金、帮助房企偿还债务或进行烂尾楼复工续建,盘活资产后退出[1]。比如,浙商资产与新湖中宝于2023 年合作发行公司债,由浙商资产提供债权管理服务,全程参与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投项目的管理。
(2)城投不良资产处置:地方AMC 多采取债务化解基金模式,并扮演基金管理人角色。比如,湖南资管于2018 年牵头发起设立100 亿元的湖南省债务风险化解基金,为融资平台公司偿还存量隐性债务提供短期周转资金。
(3)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地方AMC 采用收购处置方式化解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如,陕西金资收购该地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包近20 个,投入3 亿元资本金参加榆林地区农商行改制。
三、地方AMC不良资产业务面临的问题
(一)资产处置周期长、收益有限
直接处置是地方AMC 最为传统的业务模式。银行贷款通常以不动产或土地为抵押物,市场价格下跌将降低资产收益,市场交易活跃度差将延长处置周期,处置周期为2~3 年甚至更长。该模式下AMC 竞价收包的折扣空间不大,且变现周期、资金成本、处置费用均存在不确定性,整体利润空间较小,可能制约业务的良性发展。
(二)债务重组存在一定合规风险
非金融企业的债务重组容易异化为影子银行,使得AMC 偏离不良资产主业。以华融为例,华融2014 年以后的非金融不良资产占比均达到50% 以上,其展业过程中易蕴含虚构债权、高集中度投放、同笔债权或同一交易重复融资等风险,进而滋生利益输送问题。在经济下行周期,该模式下债务人可能无力偿还债务,约定的重组收益、还款时间也许无法实现。
(三)破产重整要求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
首先是破产重整需要投入大量资本支撑。为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投资者仍需投入巨额资金。其次是重整程序复杂、专业性高、周期长。重整受理前需要完成部分实质性重整工作,重整受理后实际经营及方案执行不达预期往往导致周期长。最后是重整亟须资源整合能力,平衡和满足各类债权人利益,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人、产业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合力。
(四)债转股存在退出、定价、内部管理难题
首先是退出难。债转股一般通过股权回购退出,实质为明股实债,并未真正减轻企业的负担。其次是定价难。非标资产无法通过二级市场精准定价实现回购。最后是风险较大。债务人内部可能有过度杠杆化、利益协调不平衡、存在道德风险、存在关联交易等问题。
四、地方AMC不良资产业务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文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流动性管理角度选取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短债比等财务指标,以成立时间较长、区域经济较为发达的广州资产、招商平安资产、浙商资产等AMC 为样本,对其两年一期财务指标对比分析如下。
(一)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以下简称“ROE”)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方AMC 的盈利能力。如表1 所示,近三年来,样本企业的ROE 均有所下滑。浙商资产的清收业务和分期业务收入增加,虽然投行化投资业收益有所下降、不良资产包估值由正转负,但ROE 仍保持在年化10% 左右的水平,盈利能力处于同业较好水平。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广州资产近两年信用减值损失大幅增长,导致净利润大幅下降至盈亏平衡水平。招商平安资产于2022 年对涉房风险项目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当年形成9 亿元亏损,后因权益工具投资规模较高,股权市值波动较大,净利润增减明显,ROE 在-2%~5% 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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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负债率
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地方AMC 以负债驱动业务增长。2021 年8 月,银保监会出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地方AMC监管办法”),要求地方AMC 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3 倍,即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5%。近三年
来,样本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均保持在75%~80% 的较高水平。浙商资产负债率实现逐年下降,于2023 年起保持在74%,基本符合监管要求。广州资产和招商平安资产的资产负债率仍呈逐年升高态势,负债率维持在80%附近,后续仍须完成压降任务。
(三)短债比
短债比可考察企业短期内债务到期的还款压力,是考察流动性水平的重要指标。地方AMC 为类金融企业,其银行贷款不超过3 年,债券期限以3~5 年为主。经济下行背景下融资环境有所改善,地方AMC 不断以长期债务置换短期债务,进一步压降利息成本。近三年来,样本企业的短债比均保持在25%~40%。浙商资产的短债比保持在30%~34% 水平。广州资产短债比逐年下降,已由45% 下降到25%。招商平安资产短债比也有所下降,已由40% 下降至33%。
在宏观环境下行、地产股市萎靡和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样本企业均保持了合理审慎的财务政策。在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合理计提公允价值后,ROE 有所下滑;但资产负债率和短债比保持在合理区间,且有所压降。地方AMC 的业务结构将随市场需求不断变化,后续仍须关注财务指标变动情况[2]。
五、从财务角度提出不良资产业务的改进思路
在新形势下,地方AMC 应遵循合规经营、因地制宜、提质增效、防范风险的原则,发挥政府支持、区域政策、区域经济发展及金融法治环境等属地优势,以专业能力挖掘资产增值收益和整合收益。
(一)提高处置效率,加快存量资产变现
为解决资产处置效率低导致的资产板结化问题,地方AMC 应苦练基本功,想方设法从负债驱动向资产管理驱动转变,实现资金资产良性循环,有效提升资产周转率和盈利能力。一是加强宏观环境和行业研究,把握行业和客户需求动态,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过剩产能,助力发展新兴产业和新质生产力。二是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司法部门及各方利益,主动参与方案设计,明确公司诉求,维护公司权益。三是准确掌握债务方的经营模式、收入来源、财产线索及重大决策信息,快速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加大诉讼保全、诉讼执行与刑责维权力度,抢抓风险化解的主动权。
(二)扩规模调结构,提升资产内在价值
地方AMC 过去以收购不良资产包和非金融企业债务重组为主,后续应克服追求“短平快”和注重短期收益的惯性思维,精细化开展项目管理,准确预测项目收益和现金流情况,在保障财务指标稳健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业务结构。要重视价值发现、价值提升及价值实现等关键环节,充分运用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资产转换、债转股、证券化等投行化手段提升资产价值[3]。
(三)注重合规经营,加强风险防范
地方AMC 监管办法要求地方AMC 限制展业区域和主营业务比例,强化资本要求和控制杠杆率。地方AMC 应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业务,专注于处置本地不良资产,开展多样化特色经营,完善不良资产的估值体系和流动性管理体系,以防范合规风险、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参考文献
[1] 韩珮瑶. 从财务角度浅谈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建议[J]. 投资与创业, 2023, 34(17):1-4.
[2] 樊红敏. 民营地方AMC困局亟待破解[N]. 中国经营报,2024-08-26 (B4).
[3] 卿爱娣.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问题研究[J].现代金融导刊, 2022(9):6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