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实施的问题及其对策
林东峰
柳州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广西 柳州 545000
摘要:自2020 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实施以来,按照“谁认定、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踊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设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本企业员工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工作。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取得不俗的成绩,推动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本文着重探讨企业在实施技能等级自主认定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并提出改进策略。
关键词: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企业自主认定
作者简介:林东峰(1970—),男,硕士,高级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认定。
一、职业技能评价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职业技能评价制度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制度的建立与调整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按苏联模式(八级制)建立了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制度,经“文革”期间停止后于1979 年重新恢复。1983 年,原劳动人事部颁发《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暂时条例》,制定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技术等级考核制度,并实行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制度。
(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1993 年,为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变化,原劳动部颁布了《职业技能鉴定规定》,首次提出了“职业技能鉴定”的概念,并强调“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基本原则,标志着计划经济下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制度向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转轨,“技术等级证书”向“职业资格证书”转变,“企业”自行认定向政府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认定转换。
(三)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建立
2020 年,为转变政府职能,顺应“放、管、服”的要求,将市场能做的事还给市场,政府着重监管和服务,同时消除过多职业资格证书给就业带来的门槛,畅通就业、创业渠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少数准入类的职业继续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绝大多数职业实行水平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从原来的由政府部门具体实施转变为由向全社会公开遴选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企业)开展。
二、企业职业技能自主认定的现状
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是指企业根据职业标准(无职业标准须自行编制考核规范),自行编制试题,自主运用多种认定方式,开展本企业员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行为。开展此项工作,需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递交认定机构备案申请,并经审核、公示。认定机构成立需满足相应的硬件和软件两类条件,其中硬件要求为:相应的场地和设施设备;软件要求为:人员要求(含专职人员、专家、考评人员),工作方案要求(主要是认定标准、认定体系构建、认定方式流程等)等。人社部门对以上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予以备案。企业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需向人社部门申请,接受线上、线下对认定过程的监管。完成认定工作后,由企业认定机构发证,证书在国家技能人才工作网可查询。
三、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企业自主认定意愿不强
笔者对本行政区域的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已申请成立的企业技能人才认定机构出自大型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数量极少。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可能还会耗费相关人员的精力,影响其全身心投入企业日常运营工作。一些企业还认为技能人才认定是政府的职责,企业对技能人才的成长、认定不负有义务,且也不专业。甚至有些企业不希望员工获得高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认为会影响到人员的稳定性,增加员工与企业谈待遇的筹码。
(二)企业自主认定技术缺乏
开展自主认定工作应具备专业的队伍,开展制定认定规则、确定认定方法、制定考核规范、制作考核试题等一系列工作。以上工作技术性极强,需要评价方法专家、评价技术专家、评价执行专家的通力合作。其中,评价方法专家需要熟知国家职业技能认定的相关文件,了解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标准及其编制方法,掌握认定试题的编制方法;评价技术专家需要熟知本企业的技术技能要求,还需要掌握相关职业(工种)的技术技能知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评价执行专家需要了解国家和地方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组建满足数量、质量要求的考评员、工作人员队伍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工作。从以上条件看,以生产经营为主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要达到相关要求并不容易。
(三)企业自主认定方式单一
国家倡导的企业自主认定应当是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企业建立这一体系既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考核规范)的要求考核员工的职业能力水平,也要考核员工的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养成以及员工的工作业绩水平;既要采用通行的理论、技能考核模式,又要开展工作过程、工作业绩的考核……相当一部分企业去繁就简,直接采用过去的职业技能鉴定模式,从题库中抽取理论和技能试题考试,通过者即发证。这种模式背离了国家对企业自主认定多元化、多维度方式要求的初衷,无法彰显企业自主认定优势,以及与第三方认定方式的差异。
(三)企业自主认定标准不一
企业独立开展自主认定,不同企业所运用的评价标准、执行标准不易统一,并最终反映到持同一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员技能水平的不一、技能方向的不一,客观上降低了企业之间证书的互认性。据了解,笔者所在城市不同的企业就产生了证书不互认的现象,对以后员工的晋升、流动、就业再就业等产生了影响。
四、企业职业技能自主认定应对策略
(一)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培训和企业自主认定政策,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其中
政府有关部门可先从就业环境、国家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宏观政策着手,向社会、企业宣传技能对员工、企业乃至国家的重要性,让他们了解政府出台的各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扶持政策、技能人才对企业的不可或缺性和技能对员工个人职业生涯成长的必要性;引导员工积极提升自我,形成自愿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事实上,企业自主认定政策本身就是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能评价的激励措施,要让企业明白,自主认定就是要以企业认可的方式评价出符合企业要求的员工,就是要发现和选拔出能为企业创造财富的技能人才。
(二)加强对企业自主认定技术的支持,提升认定质量
人社部门作为企业自主认定的主管部门,应在技术上给予企业足够的支持,建立科学、规范的认定标准,组建专业的认定队伍。在认定标准方面,要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设定合理的评价指标,全面反映员工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和工作业绩,以及技能水平;依据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各项认定工作,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指导企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规程》,自主制定企业考核规范;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学习、掌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技能人才评价命题技术规程》,科学制定理论与技能试题。在评价队伍建设方面,要帮助企业培训和建设好考评员和考务员两支队伍,使考评员掌握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标准或考核规范,了解试题的构成、评分的方法等,让考务员熟知职业技能认定相关政策和规定,了解认定的流程,以及各流程的具体要求。
(三)强化监督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创建“证书”品牌
人社部门要做好认定全过程的监督,建立线上、线下的监管机制,确保认定工作的原则性、规范性。另外,人社部门还可引入质量竞争机制,建立认定质量星级制度,根据现场检查、社会和企业对认定机构所发证书的认可度,给予认定机构不同的认定质量星级评定。通过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加快创建认定机构“品牌”,引导“品牌”认定机构对社会、职业院校开展认定业务,提升“品牌”认定机构证书在社会的影响力、竞争力,逐渐在社会上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运用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以“良币”驱逐“劣币”,让含金量高的证书大行其道,将认定质量低的证书淘汰出局。人社部门还应建立退出机制,将认定质量低下,且不愿意接受改正的认定机构撤销备案,取消其认定和发证资格。
(四)强化多元认定机制,彰显企业自主认定优势
赋予企业自主认定权限是因为企业熟悉自己员工,知道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对自己员工开展评价具有天然的优势。企业在做自主认定时,应对员工进行多元化的评定方式,综合考核员工的技能水平、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工匠精神[2]。企业可综合考虑以下几种评价方案:一是直接认定。企业采用绩效评定的方式考核员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对技能突出、贡献重大的可直接认定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二是过程考核。将考核内容贯穿生产过程之中,在工作中对员工进行考核,规定完成工作过程中既定目标任务的即考核合格。三是以赛代评。员工通过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名次或满足竞赛文件条件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四是以证代评。企业通过对照标准与评估论证的方式,将职工在其他领域获得的专业技术证书转换为评价结果,满足合格标准的可视为考评合格。多元评价的关键是制定好评价的体系,科学、合理地将所考核的工作内容、业绩成果、获取其他证书具备的能力要求等,与对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做比较,将定性的标准转化为量化的结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做出令人信服的评价。
(五)建立企业认定联盟,统一认定标准,提升证书的权威性
2021 年,苏州技师学院等7 家单位组成了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联盟。该联盟的成立,有效改变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各自为政”的分散状态,通过联盟管理制度,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保证了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质量。企业自主认定同样可采取联盟的形式,由多家企业认定机构组成联盟,实现互助互促、资源共享,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影响力、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联盟的成立,还能很大程度上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参与,使本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能通过联盟开展自主认定工作,扩大认定面,激发技能人员参与认定的积极性。
五、结语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我国在新形势下实施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的时间不长,仍存在标准不一、认定方法尚不成熟、认定实施有待规范等诸多问题,但通过政府的主导,技术支持单位的指导、监管,市场的调节,企业的自我完善,员工的积极参与,必能构建一个科学、公正的评价系统,为促进新时期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参考文献
[1] 宋树林.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策的思 考[J]. 中国人才, 2024(1):35-37.
[2] 苏嘉庚,王苑力,张海涛.国家职业资格改革背景下邮政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建设研究[J].上海企业,2024, (10):6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