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成人员 封面文章 海商论坛 品牌培育 管理在线 企业文化 刊号索引 联系我们 登录   
研究型审计在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实践与探索
 

研究型审计在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实践与探索
黄聪
作者简介:黄聪(1992—),女,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府审计、国有企业审计。
(泰兴市审计服务中心,江苏 泰兴 225400)
    摘要:近年来,基层审计机关在项目中积极探索开展研究型审计,在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运用研究型审计思维的并不多。本文介绍研究型审计的概念、特点,分析目前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的对策,促进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
    关键词:研究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乡镇领导干部
    一、研究型审计的概念
    2009年,审计署南京特派办正式提出研究型审计,随着研究型审计逐步开展与探索,相关研究文献也开始探讨研究型审计的概念。例如,李功耀等(2010) 提出,研究型审计强调在工作实践中加强调查研究[1]; 李玲(2012) 认为,研究型审计是把审计项目当作课题来研究,在审计思维、审计内容和技术方法上有所创新[2];李俊平等(2015) 认为,研究型审计是一种探索型的审计组织方式[3];许芷浩等(2020) 认为,研究型审计采取的是“研究+审计”工作模式,在工作中更注重探究本质和真相,寻求和总结发展规律,加以专题理论研究,将促进体制机制健全作为重要目标[4];张宜平(2021) 提出,研究型审计主要促进了实践与理论的发展,在审计工作和审计理论方面形成了高质量、高层次的成果[5]。
    综上,不同学者对研究型审计的概念表述方式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研究型审计将研究思维贯穿了审计全过程。本文认为,研究型审计通过创新组织模式和审计技术,以深入研究审计对象为基础,在深挖问题本质后,提出科学对策,形成高质量的审计成果以服务于决策。
    二、研究型审计的特点
    (一)系统性和全局性
    研究型审计突破了传统审计仅关注审计对象的局限性,从重要方针政策入手,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具体业务、承担的职能、社会定位等因素,研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研究被审计单位的发展背景和趋势,深度理解其业务特点、发展历程、经营现状、未来趋势,进而从整体上把握审计对象的特点,全面、系统分析和评估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提供准确的审计判断。
    (二)研究性和深入性
    研究型审计通过深入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主责主业、发展历程以及所处的经济环境,在此基础上锁定审计重点,锚定审计疑点,准确定性问题,然后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解剖,探究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全面、系统分析问题产生的背景,提出有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科学解决问题奠定扎实基础。
    (三)创新性和前瞻性
    研究型审计以新的审计观念和思维方式,进一步研究审计程序和方法,在组织方式上创新,运用先进审计技术,合理分配审计组的资源;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的研究思维层层分解复杂的审计程序,做到从政治上把握整体情况,确定重点政策及重点项目,最后根据资金走向锁定疑点。同时,根据发现的疑点进一步揭示问题,透过现象看实质,反向追溯原因,研究机理、提出建议,真正做到以点带面,做到“治已病”,更做到“防未病”。
    三、目前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评价不够全面,侧重财务管理方面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以经济活动审计为基础,查出问题侧重财务管理和资金收支管理,较多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关注预算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等。在推动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防控重大经济风险、党风廉政建设、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贯彻执行方针政策等方面揭示的问题较少。
    (二)审计力量较为薄弱,专业结构较为单一
    一是基层审计力量较为薄弱,基层审计人员较少,工作节奏快、强度高、压力大,审计任务较重。审计范围不断扩大,审计人力资源投入增加较为有限。二是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领域广泛,审计人员面临知识结构多元化的要求,而部分审计人员虽然具备财务、工程专业知识,但结构较为单一,对于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掌握不够,数据分析能力、风险管理等综合分析能力有待提高,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审计环境[6]。
    (三)审计质效有待提升,报告深度有待挖掘
    乡镇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审计人员大多从会议纪要、签订的合同、财务管理资料等材料发现问题,审计重点不突出,方法运用也较为单一。审计报告更多揭示的是表象问题,结论拘泥于具体业务,没有从宏观经济政策分析,不能从更深层次揭露存在的问题的本质,对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问题就事论事,没有深入挖掘其带来的经济风险。
    (四)整改效果不够明显,审计成果转化有限
    实践中,乡镇经济责任大多为离任审计,审计结果与追责问责结合不足,且审计结果仅面向上级行政系统和部分单位,公开机制不够完善,责任追究没有形成常态。有的地区建立了多部门联合审计机制,但执法手段和目标不完全相同,审计部门较难牵头形成合力,对强制性的问责缺乏约束力。纪检或组织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不够,审计结果应用较少,激励和追责机制不够完善。
    四、研究型审计在完善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
    (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全面评价履责情况
    第一,加强政策学习。在审前阶段,审计人员应切实把加强政策学习作为深化研究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持续开展理论、政策和业务学习,增进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把握。
    第二,提升专业技能。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应以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为指导,认真学习“两办”新规,研究审计对象、审计内容,明确审计研究的方向和定位,编制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搜集经济责任履行的相关资料,结合镇域特点,以乡村振兴、关注民生、财务收支、工程建设、下属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等方面为切入点,系统研究被审计单位贯彻执行方针政策、重大经济事项以及资金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背景。
    第三,统筹安排项目。为积极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审计和资源浪费,审计组应同步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将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之一,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合理统筹配置资源,探索创新组织模式
    第一,统筹整合资源,创新组织方式。应探索开展“巡审联动”模式,充分发挥审计经济监督和巡察纪律监督的优势,积极探索审计与巡察贯通协作的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作用,加强与纪委、巡察等部门贯通协作,在信息沟通、监督重点、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方面形成监督合力。定期开展巡审联动分析会,共享在经济决策、资金管理、风险防范、内部控制、基层组织建设、群众反映问题等方面的信息,及时沟通、协调开展重要事项。
    第二,统筹协调科室,发挥专业所长。审计组人员安排上应充分考虑科室职能及优势,采用新老结合、专业融合的模式。应结合财务、工程、大数据审计等专业力量,解读和学习经济责任审计的新政策法规,明确审计重点及厘清思路方法,对报告撰写进行经验交流分享,分析存在的问题,相互借鉴实践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7]。
    (三)优化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审计项目质效
    第一,研究审计程序,深入细化措施。审计组应边审边研,在审计过程中逐步锁定重点、深入核查、精准施审。注重开展项目“前置研究”和“过程研究”,做优组织方式和实施方案;根据新《审计法》和审计项目质量管控规范指南,规范审计项目文书格式,确保审计程序合规;细化措施强化督办,制定项目化、清单化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督办落实机制;细化分工,在重大经济决策、贯彻执行方针政策、财务管理、风险防控、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等各个方面,统筹分析研究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该干什么、实际干了什么、干得怎么样。
    第二,研究审计方法,采取多维评价。乡镇领导干部经济履行方面的工作内容繁杂,审计组应注重加强与审计对象沟通协作,形成有效工作合力。通过问卷调研、业务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查看被审计单位实际管理和运行情况,从不同角度了解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遵守财经法规等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与乡镇党委、政府接洽,沟通交流,向被审计的主要领导沟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意义,引起其高度重视[8]。
    第三,研究问题症结,提出有效建议。审计人员应根据搜集的相关资料,结合查阅会议纪要,与相关人员座谈、访谈,现场盘点、抽查等多种审计方法,综合评估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职尽责情况,分析发现问题的性质,划分风险等级;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倒推,从问题的表象入手,思考其实质以及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有建设性的审计意见;从体制建设、机制落实、监管防范等方面提出高质量、可实行的方案推动问题解决,得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
    (四)强抓落实审计整改,加强审计成果转化
    一是建立问题整改机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督促跟进落实整改,按照问题类型、性质、具体情况等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对同一类问题做到统一整改标准,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使整改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建立起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办理的审计问题整改机制;加强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的衔接贯通,延伸审计整改链条,巩固扩大监督效果。
    二是加强审计信息撰写。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研究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将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通过撰写审计要情、专题报告向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部门、上级机关等单位进行汇报,以从多方面、多角度展示审计工作成效。要总结、分享和讨论技术和研究成果,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事例,形成典型案例。要开展总结研究,及时跟进,总结提炼,推进研究成果共享,更好指导审计业务工作,促进审计整改和成果转化。
    三是建立审计成果反馈机制。
    应及时将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向上级机关汇报,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提升监督的严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确保审计结果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审计结果的运用效率,为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 李功耀,黄明霞. 南京特派办:研究型审计的探索与实践[J]. 中国审计,2010(24):9-12.
[2] 李玲. 创新审计理念打造审计精品:审计署南京特派办研究型审计发展回顾[J]. 中国审计,2012(16):27-29.
[3] 李俊平,刘晓倩,杨传波. 国家审计组织方式的创新思考[J]. 审计月刊,2015(10):21-22.
[4] 许芷浩,胡友良. 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的几点思考[J]. 中国审计,2020(16):64-65.
[5] 张宜平,李云. 对基层开展研究型审计的思考[J]. 审计月刊,2021(5):23-25.
[6] 翟国森,冯丽英. 对研究型审计的几点思考[J]. 财务与会计,2022(12):80-81.
[7] 晏维龙. 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的几点认识[J]. 审计观察,2021(11):34-40.
[8] 王彪华,王慧. 强化审计应用研究助力做实研究型审计[J]. 审计观察,2022(8):30-35.

 
 
地址:上海市新闸路945号311室   邮编:200041   电话:021-52282229,62727208   传真:021-62727208        E-mail: sh62727208@163.com
版权所有 上海商业杂志社  客户管理
制作单位    商益科技(电话:021-62710011)
沪ICP备案20019254号
 沪公网安备(备案办理中)号
网站访问量:888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