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背景下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路径
——以浙江省为例
基金项目:2024 年度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数字化背景下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项目编号:ZJCV2024D10)
朱媛
【摘要】数字化浪潮下,零工经济已成为我国灵活就业的重要载体。浙江省作为数字技术应用深入、平台经济生态完善、零工形态丰富的典型区域,其零工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对全国具有前瞻性示范意义。本文聚焦浙江省零工市场,剖析其以民营经济为主体、数字经济为引领的产业土壤对灵活用工的深度依赖,总结政策体系完善、服务模式创新与配套优化等成功发展案例。同时指出其面临服务人群固化、平台市场化不足、权益保障缺位及区域协同薄弱等核心挑战。并从构建分类服务体系、激发平台活力、健全权益保障、强化区域协同等方面提出发展路径建议。
【关键词】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数字化
引言
就业乃民生之本,也是财富之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社会就业观念正在发生变化。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末,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突破 2 亿,占就业总量 14.3%。2020 年 7 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
灵活就业形态正在发生变化。2020 年,微信生态衍生了 3684 万个就业机会;2021 年阿里巴巴生态创造了 7000 万个就业机会;2022 年美团骑手数量为 624 万。零工市场定位正在发生变化。2022 年 6 月人社部出台了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打零工”对促进大龄和困难人员就业增收具有重要作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更好地促进大龄和困难等零工人员实现就业。因此,零工市场就业岗位基本为生活服务业普工,缺少技能型、知识型、创意型的新就业形态零工。2023 年 12 月人社部发布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指出零工市场是向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对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拓宽就业渠道具有重要作用。
浙江省作为“数字技术应用最深入、平台经济生态最完善、零工就业形态最丰富、治理创新探索最活跃”的区域之一,其零工市场的发展轨迹、现实挑战与应对实践,具有不可替代的典型性、前沿性和启发性。
一、浙江省零工市场发展的现状
浙江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服务业为主导、数字经济为引领、外向型特征明显、创新创业活跃的产业结构,共同编织了一张对灵活用工高度依赖的网络。深厚的产业土壤,是浙江零工市场特别是在数字化浪潮下,得以快速发展并形成巨大规模的底层驱动力和需求源泉。
(一)制度体系完善与标准化建设
浙江已初步构建起以顶层政策为基、省级细则为纲、地方标准为引、创新试点探路的零工市场治理框架。一是顶层政策引领。《关于促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3〕5 号)明确提出要建设 “资金、人员、场地有效保障,服务能力强、服务成效好” 的省级示范零工市场。二是标准细则细化。配套文件《省级示范零工市场建设和认定标准(试行)》从服务场地、服务设施、服务功能、线上服务、服务成效等五大维度细化出 25 项省级示范零工市场建设和认定标准细则。三是权益保障落地。《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1〕56 号),明确平台责任、劳动规则、报酬支付、休息制度等底线要求,将顶层政策转化为可操作的省内规范。
(二)线上线下协同服务下沉的创新模式
截至 2024 年 12 月,浙江已建成省级零工市场 35 家,标准化零工市场约 200 家,实现区县全覆盖。例如湖州市2023 年建成 14 家标准化零工市场,金华市建成 20 个规范化零工市场,台州建成 21 家零工市场。多地推出特色服务平台,如嘉兴南湖区打造零工驿站系统,归集 1300 余家企业岗位信息,促成就业 4900 人次。
(三)配套服务优化
各地普遍提供职业培训、权益保障等增值服务。台州作为“浙里就业”改革的先行者,截至 2025 年 3 月,台州已建成“浙里就业”综合服务站点 145 个,在建 84 个,累计开展就业活动 522 场次,服务企业 7500 余家、求职者超 9.3 万人次,有效支撑城镇新增就业 9.4 万人,同比增长 5.4%。在服务内容上,台州注重从“基本保障”向“增值服务”拓展。如临海市东塍镇通过整合零工市场、财技学院、共富工坊资源,构建起“就业 + 培训 + 创业”的一体化链条;椒江区大陈镇借助海岛独特地理位置设置“共建式”站点,实现岛上居民足不出岛即可享受优质就业服务。
二、浙江省零工市场发展过程中的挑战
(一)服务人群固化与需求错位
传统零工市场主要面向低技能大龄劳动者提供服务,然而数字化发展催生了大量诸如 IT 外包、设计兼职等知识型、技能型零工需求。当前的零工市场对于“灵工”的吸引力不足,导致中青年群体对其认同度较低,仅仅将其视为一种过渡性选择。
(二)数字平台市场化运营不足
“浙里零工”平台虽然实现了数据归集,但市场化活力尚未充分激发。首先,运营主体单一。目前大多由地方主导运营,缺乏专业人力资源机构的参与。单一的运营主体可能导致运营思路相对局限,缺乏市场竞争带来的创新活力和效率提升。其次,功能深度有限。平台主要功能集中在解决信息撮合方面,尚未嵌入技能评估、信用体系、争议解决等增值服务的环节。这使得平台的服务层次较浅,无法满足零工市场参与者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对于技能认证、信用考量以及纠纷解决等多方面的需求。再次,数据应用浅层化:平台的动态监测能力较弱,难以对区域用工波动,如季节性需求进行有效预测。这就导致无法提前做好人力资源调配和服务准备,影响零工市场的供需平衡和稳定运行。
(三)权益保障机制缺位
零工人员面临着社保缺失、收入不稳、维权困难这三重风险。一是法律身份模糊。多数零工人员未被明确纳入劳动关系范畴,导致工伤保险参保率较低。这使得零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一旦遭遇工伤等意外情况,难以得到有效地保障。二是纠纷解决低效。制度缺失导致纠纷解决缺乏明确的依据和流程,使得零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维护。三是技能提升断层。培训资源较为分散,与新兴工种的需求存在脱节现象。这导致零工人员难以获取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技能培训,限制了他们的职业发展和就业竞争力。
(四)区域协同与特色化不足
部分地区在零工市场建设过程中盲目复制 “综合性大市场” 模式,未能结合本地产业特点进行规划,产业适配性弱。像义乌的小商品制造、杭州的数字经济等特色产业,需要定制化的零工服务。但现有的市场模式无法满足这些特色产业对于零工在技能、时间、工作方式等方面的特殊需求。
三、数字化背景下浙江省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一)深挖人力资源,构建分层分类服务体系
一是打造“双轨制”零工市场。在巩固提升传统基础型零工市场的同时,重点发展“灵工”专业市场。依托数字经济优势,建设线上线下一体的高端零工平台,聚焦IT、设计、咨询、营销等知识技能型领域,提供专业化、项目化的对接服务,增强对中青年高技能人才的吸引力。二是强化职业发展与赋能。在平台和线下市场嵌入职业成长服务模块。联合行业协会、教育机构,为零工人员提供技能认证支持,构建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提升职业认同感和长期归属感。三是推动服务功能多元化。超越简单信息匹配,提供项目咨询、合同模板、知识产权保护咨询、财税指导等增值服务,满足知识型零工更复杂的需求。
(二)激发平台活力,推动市场化运营与功能深化
构建核心增值服务。强制或引导性嵌入技能评估与认证体系、信用评价体系、标准化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强化数据驱动与预测能力。建立零工市场动态监测与分析系统,实时跟踪区域、行业用工需求与供给变化,分析季节性、周期性波动规律,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指导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前布局,优化人力资源调配。提升用户体验与智能化匹配。运用算法优化岗位与人才的精准推荐,开发移动端便捷应用,提供个性化服务推送。
(三)健全权益保障体系,筑牢安全底线
一是明确零工法律身份与社保覆盖。在顶层政策框架下,率先探索建立“不完全劳动关系”或“特殊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和适用场景,明确平台、用工方、零工人员三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工伤保障责任。二是完善纠纷预防与高效处理机制。建立标准化合同范本与电子签约,在省级平台推广使用涵盖报酬、工时、安全、保密、知识产权等关键要素的标准化零工电子合同,明确权责,预防纠纷。三是设立零工权益保障快速通道,在人社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设立零工权益保障专门窗口、线上通道,简化受理流程,缩短处理时限。探索建立“先行调解、小额速裁”机制。四是构建精准化技能提升体系。建立省级零工技能培训资源库和需求对接平台,整合优化培训资源教育,推行“需求导向、按单培训”,基于平台用工需求预测和技能短缺分析,联合企业、平台、院校,动态开发并推广面向新兴职业和紧缺技能的微课程、项目制培训。
(四)挖掘地区特色,强化区域协同与特色发展
一是推动“一县一策”特色化发展,摒弃“一刀切”模式。省级层面加强指导,鼓励各地市、县区紧密结合本地主导产业和特色经济(如义乌小商品制造、杭州数字经济、宁波港口物流、温州民营经济、湖州绿色产业等)规划建设零工市场或平台专区。二是发展专业化、行业性零工市场。在特色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服务于特定产业链的零工市场,提供符合产业特性的用工模式、技能要求和配套服务。
四、结语
综上所述,推动浙江省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以数字化转型为引擎,以市场化改革为动力,以权益保障为基石,以区域特色和产业需求为导向,通过系统性、协同性的政策供给,破解现有瓶颈,释放市场活力,保障劳动者权益,最终服务于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大局。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2020 年 7 月 28 日,国办发〔2020〕27 号。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2022 年 6 月 22 日,人社部发〔2022〕38 号。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2023 年 12 月 26 日。
[4] 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民政厅等,《关于促进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2023 年 1 月 19 日,浙人社发〔2023〕5 号。
[5] 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2021 年10 月 12 日,浙人社发〔2021〕56 号。
[6] 张帆,浙江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模式 [OL],http://zj.people.com.cn/n2/2025/0418/c186327-41200121.html,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