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协同治理下电信诈骗风险防范机制研究
索景晓
作者简介:索景晓(1993-),女,汉族,河南宜阳人,本科,中级经济师,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研究方向:银行后台管理
【摘要】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升级,银行业作为资金流转的关键环节,面临日益复杂的风险防范挑战。基于协同治理视角,本文分析了银行业电信诈骗风险的特征及现有防范中存在的问题,系统构建了多主体协同参与的风险防范机制,并提出相应的优化路径。研究表明,通过强化组织协同、信息共享与科技赋能,有助于提升银行业电信诈骗风险防范的整体效能。
【关键词】银行业;电信诈骗;协同治理;风险防范;反诈机制
引言
电信诈骗已成为危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源。银行作为资金流动的重要环节,在防范电信诈骗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然而,诈骗活动具有跨界交叉特性,单一主体开展防控存在局限性。基于此,采用协同理论视角构建多主体间的电信诈骗风险防控体系,已成为银行加强反诈治理能力建设的发展方向。
一、银行业电信诈骗风险防范的理论基础与协同治理内涵
(一)电信诈骗风险的金融属性与传导机制
电信诈骗活动实质上是具有货币价值转移行为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资金转移的隐蔽性、快速性以及多方参与性等特点。电信诈骗通常遵循“信息欺诈—账户控制—资金划转—资金流转”的模式,银行账户及支付渠道是其重要传递载体。当银行在开户审核、监控预警或止付冻结过程中出现甄别延迟,诈骗风险将随着账户链条及资金链条的传导而蔓延升级,最终演变成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银行业电信诈骗防范不仅是合规管理问题,更是典型的金融风险治理问题,需要从风险传导机理层面进行系统性应对。
(二)协同治理理论的核心要义及其对反诈的启示
协同治理主张,面对复杂的公共问题,单个主体无法独自实现有效管控,只有多个主体之间进行信息互通、责任共担,才能提高治理效率。电信诈骗的风险具有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特点,这恰好符合协同治理的应用条件。银行、公安部门、通信企业以及监管机构分别掌握资金信息、案件信息、通信信息以及制度手段,单方难以构建完整的闭环治理体系。协同治理理念对银行业反电信诈骗工作的启示在于,打破以往银行机构间“各自为政”的单一治理格局,在制度层面加强协作,共享风险情报,共同采取治理措施,以达成统一防范目的。
(三)银行业电信诈骗风险防范协同治理的内涵界定
从协同治理角度看,银行业防范电信诈骗风险并非单一技术层面的风险防控或简单的止付行为,而是多个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活动。其内涵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协同主体的多样性,既涉及银行业务条线,也涉及公安、通信、监管部门;二是协同目的的一致性,即打击目标具有同一性,都是为了压缩诈骗资金的生存空间、减少被骗者的损失;三是打击手段的合作性,打击过程中的合作体现在信息互通、程序衔接以及职责共担等方面,是一种常态化的联合打击行为。
二、银行业电信诈骗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内部风险识别与防控体系仍显碎片化
目前,银行业的电信诈骗风险防控机制已有一定的制度和技术积累,但从整体来看,内部风险识别和防控呈现碎片化状态。一方面,反诈风控规则多依附于具体的业务系统或单一交易场景,账户、支付、电银等条线之间的信息联通不足,无法及时对客户的异常行为及资金异动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另一方面,一些银行对电信诈骗风险的识别仍以事后监测、被动拦截为主,对诈骗行为的前瞻预判以及场景化分析不够。这种割裂式的内部治理模式在面对诈骗手段快速迭代时,容易出现风险识别滞后的情况,削弱了整体防范效果。
(二)跨机构协同不足制约反诈合力形成
电信诈骗具有典型的跨行业特性,但目前银行与公检法以及通信企业、其他金融同业间的协同不足,协同治理的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在实践中,存在信息共享不完善、数据标准不统一、响应流程不衔接等问题,导致风险线索在各主体间传递效率不高。此外,各银行间对于涉诈账户识别、风险标签共享及联防联控止付缺乏成熟的合作机制,多以单家银行处理为主,无法及时阻断诈骗资金在各家银行之间的快速流转。这种协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反诈工作的整体联动效能。
(三)制度约束与技术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从技术和制度层面看,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和合规要求下开展信息共享和联合风控,一些合作措施的开展会受到一定顾虑,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反诈效率。此外,部分银行反诈的技术手段落后,风控模型更新不及时,对新型诈骗模式应对不够及时,缺乏智能精准的预防手段。同时,反诈考核激励政策不到位,导致一线人员在人工甄别可疑账户及采取控制措施过程中存在畏难心理和顾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风险管控效果。
三、协同治理视角下银行业电信诈骗风险防范机制构建
(一)多主体协同参与的组织运行机制
从协同治理的角度出发,银行业应对电信诈骗风险进行预防的第一步是从组织层面实现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运作模式。银行不再是独立的风险防控主体,在监管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应与公安部门、电信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建立固定的协作关系。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反诈协同工作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在电信诈骗风险方面进行联合研判和统一部署,使各治理主体在组织上形成分工协作的整体。
同时,要推动协同组织从“临时性协调”向“制度化”转变,实现反诈协同的常态化治理。通过厘清各个主体在风险预警、账户控制、冻结止付、案情分析等方面的权责边界,避免因权责模糊导致的低水平协同现象,构建责任明晰、高效畅通、反应灵敏的协同治理组织网络,为后续机制的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于信息共享的联合风险识别机制
信息共享是协作治理机制有效运转的基础性保障,也是增强银行业反电信诈骗风险甄别水平的重要途径。银行应以依法合规、确保数据安全为前提,构建与公安部门、通信企业和行业内外部之间的多维度数据共享体系,在涉案账户信息、可疑交易信息以及通信异常信息等方面加强沟通合作,实现实时信息互通和利用。通过对多源头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有利于打破因单个单位信息缺失导致的身份核验盲区,增强反诈预警判断的精准度及预判能力。
此外,还需将信息共享结果内化应用于风险识别系统中,将外部共享信息与银行自身的客户画像、交易监测模型相结合,形成联合风险识别机制,统一风险标签及识别标准,提高各主体对电信诈骗风险认识的一致性,减少因标准不一造成的处置分歧,从机制上提升协同治理中风险识别的整体效率。
(三)全流程嵌入式的协同防控运行机制
电信诈骗风险应对是基于协同治理理念的多主体参与的事件处理方式,在应对过程中不能只关注某一环节或某一方面,也不能仅限于事后处置,而应在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等多个方面进行嵌入式控制。首先,事前通过协同信息共享强化对账户开立、客户准入及交易权限设置的风险审查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电信诈骗的空间;事中加强异常交易及资金流的实时监控,进行多主体协同的快速预警和及时阻断;事后开展联合溯源和责任协同,提升涉诈资金挽回能力和风险总结水平。这种全程嵌入式的运行模式有利于将共治理念嵌入银行的核心业务流程中,使反诈要求不再是外加的任务,而是融入业务运行过程。
四、协同治理视角下银行业电信诈骗风险防范的优化路径
(一)构建多主体深度参与的协同治理长效机制
基于共治理念,银行业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不能仅依赖银行业自身的单方治理,在更高层面应实现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共治模式。银行业在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公安、电信运营商、支付清算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共治模式,以制度形式固化“联席会商”,实现“联合行动”。在实践中,可通过设立跨部门反诈协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合研判会议和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实现对涉诈风险的共同识别、同步研判和协同处置,从组织层面夯实电信诈骗风险防范的协同基础。
同时,要细化不同协同主体在电信诈骗风险防控工作中的权责划分,防止出现权责不明导致的治理低效现象。其中,银行以账户监管、监控分析及资金止付为主力,公安部门以案情分析及追查抓捕为核心力量,运营商以加强通信信息违规活动技术性处理为主要任务,监管机构做好顶层设计及协调督导工作。构建权责明晰、科学合理、有机衔接的综合治理体系,促进形成“信息共享、风险共担、责任共负”的反欺诈治理格局,不断提高银行业电信诈骗风险防控工作的整体性、长效性。
(二)以信息共享与流程联动为核心完善协同风控体系
信息共享是实现协同治理的基础性条件,是解决银行业电信诈骗风险防控碎片化问题的有效途径。银行应基于合法合规和数据安全的原则,加强与公安、运营商、同业间的数据交互,聚焦涉诈账户、可疑交易、资金转移等相关数据,建立跨机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共享机制,降低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壁垒和滞后性,为跨机构诈骗风险识别和快速处置提供数据支持。
从业务端看,需将协同的信息共享成果应用到银行自身的核心业务场景中,从“亡羊补牢”的风险控制转变为“防患未然”“及时阻断”。例如,利用外部风险信息对账户开立进行提前筛查,对交易行为进行多方数据比对分析,对资金支付、划转加大联合拦截和冻结力度。另外,形成跨单位业务联动及即时响应模式,在风险识别到风险处置之间形成闭环,有效降低洗钱资金流动速度,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的作用。
(三)以科技赋能为支撑提升协同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随着新型电信诈骗方式层出不穷,手法更加隐蔽复杂,仅凭经验判断和固定规则识别难以有效防控相关风险,因此有必要借助科学技术力量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商业银行可加强对大数据分析、智能算法及模型构建等先进技术的研究和运用,充分利用这些技术对海量的客户信息、业务交易流水、过往涉案信息等内容展开综合研判,打造更为精确化和实时化的反诈识别模型。在协同治理背景下,实现技术成果在多个主体之间的共享运用,提升对于新类型、变种类型诈骗行为的整体辨识水平。
此外,在科技系统和协同治理机制上也要下功夫,避免技术应用“单打独斗”。例如,鼓励跨机构联建风控模型及风险标签体系,实现诈骗风险统一识别标准和联动处置逻辑;还要在技术系统与业务流程、人员管理上做好协同衔接,加强培训指导,以制度建设促进基层员工理解掌握智能风控结论,确保科技助力协同治理,促使银行业反诈防骗工作向智慧化、精准化、主动化发展。
五、结语
协同治理为银行业电信诈骗风险防范提供了新的治理思路和实践路径。通过构建多主体协同机制、完善信息共享与流程联动,并依托科技赋能提升治理效能,能够有效增强银行业对电信诈骗风险的整体防控能力。日后,应在制度完善和实践深化方面持续推进协同治理机制落地,以实现电信诈骗风险防范的长效化与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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