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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设计
 

 “十五五”时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设计

马婷

      【摘要】“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意义重大。在全球格局与科技革命深刻变化的背景下,民营经济需从“规模增长”迈向“系统赋能”进行升级。传统“破壁纾困”“要素扶持”政策范式,要向“系统生态建构”理念转型。本文认为,应以“制度预期稳定、要素配置升级、创新网络融合”为战略支柱,构建“稳定可预期、要素适配、开放协同”的现代市场经济生态,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创新活力,支撑国家战略。
      【关键词】“十五五”;民营经济;发展生态;预期管理;要素适配;创新协同
引言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发力、夯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时代背景下,民营经济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其发展态势与升级路径,将深刻影响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构建进程与国家战略目标实现。然而,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深层挑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 年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6.4%、比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 2.6 个百分点;部分行业协会调研亦反映,企业对市场准入、融资成本与长期政策的稳定性存在普遍关切。在此背景下,系统研究“十五五”时期民营经济发展路径,对于稳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产业链韧性,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紧迫性与政策价值。
一、“十五五”时期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方位、新逻辑与新挑战
      (一)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方位
      进入新发展阶段,民营经济的战略方位已超越单纯的“增长贡献者”,其角色正沿着三个维度深化。首先,民营经济是创新驱动的主力军,在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前沿颠覆性技术和未来产业竞争中,灵活高效的民营经济是孕育“从 0 到 1”突破的关键土壤。其次,民营经济是产业安全的稳定器,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过程中,众多在细分领域拥有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民营中小企业,构成了抵御外部冲击、保障产业自主可控的微观基础。此外,民营经济是共同富裕的助推器,作为吸纳就业、繁荣市场、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健康发展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二)民营经济发展的新逻辑
      过去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逻辑,主要侧重于解决显性的、短期的问题,如市场准入、融资约束、税费负担等。进入“十五五”时期,需要着力解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日益呈现的长期性、系统性、结构性矛盾。长期性主要是企业家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与预期,这是比短期资金更稀缺的资源;系统性主要是单一要素(如资金)的突破,必须在传统要素支撑的基础上,推动数据、人才、技术等全要素协同。结构性主要是民营经济内部出现分化,部分传统企业面临转型压力,而新经济企业则面临如何深度融入国家战略、获取关键场景的挑战。
      (三)民营经济面临的新挑战
      从制度预期层面看,部分领域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不足,存在“旋转门”“玻璃门”等隐性壁垒,法律执行的平等性有待加强,企业长期投资决策面临不确定性。从要素配置层面看,金融供给与科技创新周期不匹配,直接融资渠道不畅;数据要素的价值创造机制不健全,民企获取和利用高价值数据比较困难;高端人才向体制内和大型国企集中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从创新协同层面看,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渠道相对狭窄;“产学研用”创新链条中,民营企业常处于应用末端,在前沿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中参与度不足。从风险抵御层面看,面对全球经济波动、产业链重组、技术标准竞争等外部风险,单个民营企业应对能力薄弱,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信息共享和协同应对机制。
二、“十五五”时期民营经济发展的核心理念与框架
      (一)实施制度预期稳定工程,打造可预见、可信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要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核心的法律保障与执行体系,因此,必须推动全社会从立法、司法到执法的全链条协同发力,将法律确立的原则,特别是平等保护与公平竞争的精神,转化为清晰、稳定、可预期的具体规则与实践。
      一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升级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与公众评议,对所有涉企规章、文件和行政行为进行常态化、穿透式审查,并公开审查报告,确保其制定与执行严格遵循上位法,杜绝隐性壁垒。二是实施政策稳定性承诺制,对重大政策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非因重大公益并经法定程序不得作重大不利调整,并探索建立政策变动对企业的合理补偿机制。三是构建产权保护“快车道”,推广商事纠纷专门法庭,完善涉政府产权纠纷的常态化纠正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探索建立海外维权基金。三个方面协同,将法律原则转化为企业可感知、可信赖的营商环境。
      (二)实施要素配置升级工程,推动资本、人才、数据高阶适配
      加快推动金融体系的结构性改革。深化直接融资支持,显著提升民营企业在新股发行、再融资中的比重,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专板、债券融资工具,推动设立由国家引导、社会资本主导的“未来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民营科技企业。创新间接融资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规模,推广基于产业链核心企业信用和真实交易数据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推动银行机构从“看报表、重抵押”向“看技术、重前景”转型。发展多层次担保体系,强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功能,引导地方担保机构降低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担保门槛和费率。
      加快人才发展环境系统性优化。破除人才流动壁垒,深化科研项目管理、职称评定、福利保障等制度改革,保障人才在体制内外流动时权益的衔接与累积,试点推行企业科技人才与高校、科研院所人员的“双聘制度”。实施“卓越工程师与技能大师”专项培养计划,鼓励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水平职业院校深度合作,全面推行“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推动实现课程内容与技术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流程、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高度协同。强化政策导向,在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中单列民营企业申报渠道,并提高入选比例,引导高端人才向创新一线集聚。
      加快数据要素价值化机制突破。深入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加速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基础制度的落地,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在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等重点行业开展数据要素化试点。大力建设行业数据空间,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或第三方平台建设“可信数据空间”,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安全、合规的数据共享与协同创新。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升级版,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模块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数据智能服务。
      (三)实施创新网络融合工程,嵌入国家战略实现价值共创
      实施“国家战略任务开放式创新计划”:全面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将适用范围从技术攻关扩展到重大工程系统解决方案、新型基础设施运营、公共服务效能提升等领域,建立对揭榜企业的“资格后审”和“里程碑式资助”机制,降低其前期参与门槛。设立“创新风险共担基金”,对于民营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级重大研发和工程化任务,若因技术路线非主观失误等原因未能达到全部预定目标,经评估后可对其合规投入给予一定比例补偿,鼓励“冒险式创新”。
      强化公共需求对创新的牵引作用:“十五五”期间,稳步提升政府采购中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并明确其中用于采购首次投放市场产品的强制性比例,建立“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清单”,实施政府远期采购承诺。开放重大应用场景,在城市治理、智慧交通、生态环保、医疗健康等领域,定期发布“场景创新机会清单”,以场景招标代替单一技术招标,鼓励民营企业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
      构建“链式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推行产业链链长制升级版,由链长(政府)协调,链主(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使命共同体”,共同制定技术路线图,共享研发设施,共担研发风险,共享知识产权收益。鼓励大型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中小微企业开放技术、数据和渠道资源,降低其创新创业成本,形成“大企业建平台、小企业用平台”的协同发展格局。
三、“十五五”民营经济生态升级的推进机制
      (一)建立跨层级、跨部门的协同治理机制
      由国务院领导牵头,整合发改、科技、工信、财政、金融、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职能,负责顶层设计、政策统筹、督导考核,解决政出多门、政策协同不足的问题。实施“民营经济发展一把手工程”,将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核心考核指标,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构建数字化、精准化的监测评估体系
      设计并发布“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生态指数”,该指数应由第三方权威机构独立编制,从“政策环境、要素环境、创新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五个维度,设置可量化、可比较的细分指标,结果按年度发布,并作为评估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开展政策效果后评估与动态调整,对所有重大涉企政策在合适节点进行效果评估,重点考察企业的“获得感”和政策的“非预期后果”,同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政策进行优化、终止或强化。
      (三)培育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与“亲清政商文化”
      实施“新时代企业家培育计划”,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尤其是年轻企业家、创业者的政治引领和国情教育,组织他们参与国家重大战略考察、国际交流,拓宽视野,提升其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完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细化党政干部与企业家交往的行为规范,建立健全规范化、机制化的政企常态化沟通渠道。
      (四)健全风险防范与危机应对机制
      建立“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动态监测全球产业动态、贸易政策变化、技术封锁风险等,及时向民营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并提供应对指导。设立“民营企业突发性危机援助基金”,对于因自然灾害、国际经贸摩擦等非企业自身原因陷入短期困境的优质民营企业,提供应急性过渡贷款或信用担保。
四、结语
      “十五五”时期,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生态从“要素驱动型”向“生态赋能型”转变的关键窗口期,不仅是为了激发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义。
      本文所提出的“三位一体”发展生态框架,其核心在于通过“制度预期稳定、要素配置升级、创新网络融合”三大支柱的协同作用,系统性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迈入“十五五”发展新征程,随着这一生态系统的逐步建成和完善,中国民营经济将不仅是经济增长的数字贡献者,更是技术创新的策源地、产业升级的牵引者、国际竞争的开拓者和社会福祉的增进者,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增添最生动、最坚实的注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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