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生态价值数字转化的利益联结机制与法律规制
田秋丽 王学梅
【摘要】推进西藏生态价值数字转化并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途径,也是夯实共同富裕生态根基的必然要求。依靠数字技术对生态资源展开量化确权并开展价值核算,可以打通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通道,让生态保护者稳定地共享转化收益。目前,生态价值数字转化存在资源整合不足、收益分配不均、长效运营薄弱等问题,需从资源统筹、利益共享、运营保障等方面来完善机制设计,用市场化方式激活生态价值,缩小发展差距,促进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协调发展,为边疆地区共同富裕建设提供可持续的绿色支持。
【关键词】共同富裕;生态价值;数字转化;利益联结;机制优化
引言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点,生态资源是西藏发展的主要资源。数字技术给生态价值量化、交易和分配赋予新的手段,使生态价值数字转化并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这既能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又能使当地群众从生态保护中不断受益,是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富民的重要途径。立足边疆发展实际,以生态价值数字转化为抓手,健全多方参与、收益共享的联结模式,可破解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协同不足的问题,促进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各族人民,走出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发展道路。
一、西藏生态价值数字转化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
(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夯实共同富裕绿色根基
生态系统稳定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生态价值数字转化可以明确生态资源的价值,促使各主体自觉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通过数字手段精确核算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将保护行为与收益获得直接挂钩,形成保护者受益、开发者尽责的良性循环。
(二)拓宽增收致富渠道,增强共同富裕内生动力
生态价值数字转化突破了传统发展路径依赖,把闲置生态资源变成可交易、可增值的数字资产,为当地群众开辟了新的收入渠道。借助数字平台进行生态产品交易、生态权益流转,群众可以通过资源入股、劳务参与、管护收益等形式获得稳定的回报。
(三)促进区域公平发展,优化共同富裕分配格局
生态价值数字转化促使生态资源价值在更广范围内合理流动,实现生态供给方和需求方的精准对接。运用市场化机制保障生态保护投入获得合理回报,缩小生态保护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使发展成果公平地惠及各个群体和区域。
二、西藏生态价值数字转化利益联结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资源数字化整合不足,联结基础薄弱
生态产品产权不清、权属边界不清,无法实现标准化数字化表达和交易,难以形成规范交易的数字资产。此外,数字化转化缺少统一整合标准,各类生态数据分散保存、互不联通,无法全面体现资源的整体价值。
(二)收益分配机制不够健全,共享水平不高
生态价值转化收益分配缺少科学的核算标准和法律保障,没有强制性的分配机制,导致各方贡献与收益不成正比,分配不公,容易引起纠纷。基层群众参与分配的渠道不畅,资源入股、分红等模式的覆盖面小,部分群众无法直接分享转化成果。
(三)长效运营保障体系缺失,机制运行不稳
生态价值数字转化缺乏全流程运营管理体系,在平台搭建、市场对接、风险防控等各方面的支撑不足。参与主体的合作模式较为松散,缺少稳定的合作契约以及合作机制,很容易出现合作终止、利益纠纷等现象。
三、西藏生态价值数字转化利益联结机制的优化策略
(一)完善生态产品产权制度,筑牢数字化治理根基
生态产品产权制度为生态资源价值转化提供前提条件,产权制度越完备,生态资源价值实现就越顺畅,数字赋能越容易达成。生态资源数字化整合过程中,产权制度的核心是用制度化办法确定生态产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权责界限,重点解决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生态资产的数字化确权问题,建立权属清楚、权责分明、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体系。
建立数字化确权机制需同步健全跨部门协同的产权登记体系,打破自然资源、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数据壁垒,建立全域生态资源数字台账和权属管理平台。该平台应融合生态资产的权属证明、价值评定、流转记载等方面的数据,实现每一份生态资产的“身份唯一性”,“信息透明化”以及“管理数字化”。对于集体所有的生态资产要确定村集体、农户的权属份额,以数字化方式固定农户对生态资源的承包权、经营权;对于国家所有的生态资产要厘清各级监管主体的管理权限,确保国有生态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健全生态资产价值评估机制,根据区域生态禀赋、市场供需关系、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等因素建立多维评价指标体系,为产权流转和收益分配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建立健全利益分配的法律保障机制,夯实普惠共享法治根基
利益分配是否公平、是否可持续是保障生态价值转化过程中各主体利益联结的重要条件,而法律保障机制是保障利益分配规范运行的根本手段。生态价值转化和收益共享过程中要以法律制度为手段,确定当地社区和居民的收益分享比例、分配方式,建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救济畅通的利益分配法治体系,使生态保护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从制度设计上来看,首先要确定收益分享的基本规则,用立法或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来规定社区、居民、经营主体、监管部门等各方面的收益分享比例,形成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增值收益分配的多元分配方式。保底收益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生态资源经营效益等要素来科学确定,为居民提供稳定收入保障;按股分红要依照居民入股资源的价值、贡献程度来决定,调动居民以土地、生态管护劳务、闲置资源使用权等方式参与入股的积极性;增值收益分配要向基层一线的生态保护者、价值转化者倾斜,激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和价值转化的积极性。
其次,要设立多元化的权利救济途径,明确居民在收益分配过程中因利益受到损害而产生的申诉渠道、维权程序以及赔偿标准等,并形成行政调解、司法裁决、仲裁裁决相结合的争议解决机制。就收益截留、分配不公、产权侵害等违法问题,应该确定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来提高法律的威慑力。同时还要创建起利益分配的动态监管和公示制度,用立法的方式规定收益分配全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定期向社区居民、社会公众以及监管部门公开收益核算过程、分配方案和资金发放状况等信息。完善生态保护专项基金的法律管理制度,明确基金提取比例、使用范围、监管主体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基金专项用于生态资源管护、修复和数字化升级,形成生态保护、价值转化、收益反哺、生态增值的良性循环。
(三)健全长效运营保障体系,稳定机制运行效能
系统的运营是利益联结长效化的保证,完善的全流程管理和协同机制可以抵御市场风险,保证价值转化不断推进。建立多方协同经营体系,明晰各种主体的职责分工,构建紧密的合作关系,防止松散合作所造成的运行风险。加强市场对接、风险防控,提高数字转化项目市场化运作能力,保证收益稳定,为共同富裕提供长期支持。
建立以平台经营、市场推广、风险防控等为成员单位的综合性运营组织,对各方面的工作进行协调,并形成常态化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加大市场渠道拓展力度,促使生态数字资产同外部市场精准对接,提高产品的流动性以及价值实现的速度。构建风险预警及应对体系,就市场波动、生态变动等要素制订应对计划,保证利益联结机制稳定运作,不断产生生态富民效应。
运营管理组织要吸纳群众代表、集体组织、运营企业、相关部门等各方面的人员参与,确定各方的职责分工,构建权责分明、协同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防止由于单一主体的主导造成运营风险和利益失衡的问题。群众代表全程参与运营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诉求问题,使运营管理决策更能体现群众的利益诉求,从而提高群众对利益联结机制的信任和支持。
从生态数字资产的特色和优势出发,精准把握市场需求,搭建多元化的交易平台,促进生态数字资产同生态旅游、绿色产品、碳汇交易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拓宽价值实现途径。加强同外部市场主体的合作,引进先进的运营理念和技术,提高生态数字资产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实现价值的最大化。
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应覆盖市场、生态、运营等各个环节,建立常态化的监测体系,及时察觉市场价格波动、生态环境变化、合作关系变动等风险信号,提前制订应对预案。对于市场波动,可以通过签订长期交易合同、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等方式来保证收益的稳定性;对于生态变化,可以完善生态保护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修复工作,保障生态资源的稳定;对于合作纠纷,可以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快速解决矛盾,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利益联结机制持续稳定运行,为共同富裕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
四、结语
推进西藏生态价值数字转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迈向共同富裕的实践。生态价值数字转化为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的桥梁,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发展成果公平地惠及各个民族。对于资源整合、收益分配、运营保障等现实问题,要不断改进机制设计,依靠数字技术挖掘生态资源的潜力,依靠共享模式凝聚发展的力量,达成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三者共同进步的目的。未来,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惠民为本的原则,不断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把生态红利持续转化为共同富裕的强劲动力,使边疆地区在绿色发展中稳步迈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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