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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协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
 

城乡协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
——以福建省为例

林叶  李泳怡

      【摘要】在城乡融合背景下,福建省作为典型样本,其城乡协同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至关重要。福建在政策扶持、特色产业(如闽南合作社、闽北农场)和技术应用上成效显著,但仍面临融资难、人才短缺、产业链松散等挑战。本文基于城乡协同,提出优化路径包括:强化政策联动,完善土地流转与金融支持;深化“农业 + 旅游”“农业 + 电商”等产业融合,加强市场对接与品牌建设;加大科技应用与职业农民培训,构建“产学研用”体系。有效协同可破解发展瓶颈,提升竞争力与可持续性。
      【关键词】城乡协同;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济
引言
      在城乡发展格局变革背景下,推动城乡协同发展是破解“三农”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连接城乡要素、激活乡村产业的核心力量,培育直接关乎农业转型升级与乡村振兴成效。城乡二元结构壁垒松动促进了城市资本、技术、人才与农村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的双向流动,催生了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元形态的新型主体。这些主体以规模化、市场化、科技化为特征,成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福建省凭借山海资源、民营经济基础及对台合作优势,在主体培育方面进行了闽台农业试验区、“一村一品”专业化及数字技术应用等探索,成为典型样本。
      在城乡协同框架下,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哪些关键机遇与挑战?如何构建可持续发展路径?本文将梳理城乡协同与主体的理论关联,考察福建省主体发展现状与瓶颈,设计城乡协同下的多维发展路径。旨在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活乡村内生动力提供支撑。
一、城乡协同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理论框架
      (一)城乡协同的内涵与机制
      城乡协同指城市与乡村在资源、产业、政策层面形成互动互补格局,核心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其内涵体现为:一是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如资本技术下乡与农产品进城,福建通过土地流转吸引城市资本投资农业;二是产业功能深度耦合,衔接城市消费与乡村生产,如安溪茶产业构建“种植-加工-文旅”全链提升产值;三是政策制度联动设计,福建“财政补贴 + 信贷担保”政策缓解新型主体融资约束。该机制通过降成本、拓市场、优配置支撑农业转型。
      城乡协同推动农业发展的核心在于结构性变革:产业融合重构价值链,根据福建省政府网 2024 年报道,新罗区邓厝村“红绿”研学 + 整村运营下,30 余名村民每人年均增收 6000 余元,根据《2025年龙岩农业产业报告》,连城县朋口镇“兰花产业 + 农旅融合”使户均增收 4.8 万元;政策联动激活潜能,如“点状供地”解决休闲农业用地难题。制度红利释放推动人才双向流动,根据《三明日报》2025 年 11 月报道,2020 年以来,福建三明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全市先后投入资金 3877 万元,完成培训 51383 人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迎来机遇:消费升级催生“永春芦柑”等地理标志品牌专业化运营;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25 年11 月发布的信息,数字经济下沉推动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2024 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超 600 亿元,居全国第四位,同比增长 16.2%。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定义与特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经营组织形式,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福建安溪茶叶合作社、漳州花卉企业、闽北家庭农场等,通过集中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提升规模化生产水平,增强产出能力、市场份额和抗风险能力。
      相较于传统小农模式,新型主体在生产方式、经营目标和组织结构上有本质区别:以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主动应用技术、对接市场,成为连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桥梁。在乡村振兴中,它们是产业兴旺主力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促进三产融合,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创造就业与经济收益。农民合作社促进成员增收,绿色技术的采纳,直接推动农业绿色转型。因此,培育高水平新型主体是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路径。
二、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一)福建省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与分布
      福建省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多样化发展态势,主要涵盖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类型。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部门统计数据及实地调研结果,不同类型主体在空间分布上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
      在闽东南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泉州、漳州、莆田等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众多且实力较强,它们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同时,这些地区依托发达的电商基础设施,催生了大量以网络销售为核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一村一品”特色产业蓬勃发展。而在闽西北山区及生态保护区,如三明、南平、龙岩等地,则以生态型家庭农场和林业专业合作社为主导。这些主体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生态环境,重点发展林下经济、生态茶园、有机稻米和特色水果种植。依托丰富的自然与人文资源,闽西、闽北地区以合作社为载体的“农业 + 旅游”融合模式也较为普遍。在漳浦、漳平等地,引入了台湾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精致农业理念,培育了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新型主体,促进了闽台农业合作深化。总体而言,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分布是自然地理条件、区域经济发展阶段、地方特色资源禀赋以及差异化政策导向共同作用的结果,体现了因地制宜的发展路径。
      (二)发展成效与存在问题
      在产业融合层面,依托“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形成了如安溪铁观音合作社带动茶文旅融合、古田食用菌企业主导的工厂化生产等典型模式。这些实践表明,“农业+”的多业态发展有效延伸了产业链条,市场溢价空间逐步扩大。
      技术推广成效尤其体现在智慧农业应用层面。通过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无人机植保、物联网监测系统等技术的覆盖显著提升了农业主体的经济效益。以2024 年成立的泉州永春台湾农民创业园为例,园区发挥海峡两岸科技合作的优势。据《农民日报》2026 年 3 月报道,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设备等实用技术与理念的效果显著,2024 年永春芦柑生产自动化率达 80% 以上,农产品冷链流通率达 65% 以上。本文发现深层矛盾仍然存在:经营主体普遍面临土地流转稳定性不足的困扰;涉农信贷产品匮乏导致融资缺口持续存在。人才结构失衡问题更显突出,新型主体中电商运营、品牌策划等专业人才流失率居高不下。
三、城乡协同视角下的发展路径设计
      (一)政策协同与制度创新
      在城乡协同框架下,政策协同与制度创新是驱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核心引擎,需构建覆盖土地、资金、人才等多维度的城乡一体化制度供给体系。福建省实践表明,破除制度性障碍是主体培育的先决条件。
      首先,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广规范化流转与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产权交易平台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流转效率,保障经营权稳定性以促进长期投资和技术采纳。同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有条件入市,满足产业融合空间需求。其次,整合涉农资金,建立与经营绩效、绿色发展、联农带农挂钩的定向补贴机制。金融方面,借鉴农业文化遗产地安溪的“龙头企业 + 合作社 + 农户”信用联结模式破解抵押难题,并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利用大数据信用画像提供便捷信贷,提升县域活力与城乡融合度。
      (二)产业融合与市场对接
      在城乡协同背景下,产业融合与市场对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竞争力。基于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理论,“农业 +”模式通过功能互补创造新业态,以福建为例。“农业 + 旅游”如武夷山茶旅、安溪茶园体验,增加附加值并促进在地销售。“农业 + 电商”如沙县供应链、古田直销,缩短流通链,提高收益;漳州花农直播验证技术赋能。城乡市场一体化需标准统一、物流高效,福建建设冷链中心、追溯码弥合差距,宁德大黄鱼品牌化提升议价能力。
      但产业融合仍受制于物流成本高、冷链不足、电商同质化竞争等问题。未来需政策倾斜资源、产学研开发特色技术、培育复合人才。结论:产业融合重构价值链提升竞争力,城乡一体化是制度保障;福建实践验证标准化、数字化营销倍增效应。
      (三)科技赋能与人才支撑
      在城乡协同发展背景下,科技赋能与人才支撑是培育壮大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现代科技应用与专业人才供给共同构成主体能力提升的内核动力。数字技术深度改变传统农业:智慧农业技术应用物联网实时监测环境、精准控制灌溉,有效降本增效;电子商务平台借助“福建一村一品”工程,缩短流通链条,增强市场议价能力。技术推广仍面临“最后一公里”困境。
      人才短缺,尤其是兼具现代农业知识与数字素养的高素质农民,成为突出瓶颈。构建多层次“产学研用”协同体系是关键。强化“产研”对接实效性。推动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与经营主体紧密合作,借鉴科技特派员制度,针对实际问题联合攻关。深化“产教”融合精准度。职教机构需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开发定制课程,重点提升智慧农机操作、电商运营、绿色技术实操能力。优化“用才”环境。完善乡村人才引进与服务保障政策,吸引青年投身农业。科技赋能与人才支撑必须双轮驱动,通过高效运转的“产学研用”体系,才能有效破解主体转型升级的双重约束,服务城乡高质量协同发展目标。
四、结语
      本文在城乡协同的理论视角下,系统考察了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与路径。研究表明:城乡协同发展是推动新型主体成长壮大的关键战略路径,城乡间要素、产业、市场的有效联动为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创造了规模化经营空间、多元化市场渠道及技术人才支撑。福建省的实践验证了政策协同(优化土地流转、强化金融扶持)、产业融合(闽北生态农业结合乡村旅游、闽南特色农产品对接电商平台)、科技与人才双向流通(推广智慧农业设备、开展职业农民培训)三条路径的有效性。
      未来研究可进一步拓展至省际比较视角,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地区城乡协同培育主体的差异化模式,并结合数字治理工具构建新型主体发展的动态评估体系,为全国范围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供更具普适性的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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