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中商标平行进口的法律问题研究
徐榕
作者简介:徐榕(2000-),女,汉族,黑龙江双鸭山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2024 级法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摘要】在国际耗尽原则的普遍适用以及实体产业低迷的背景下,商品平行进口现象频繁发生。商标平行进口是否属于商标侵权以及如何运用法律规制该行为这一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将研讨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的合法性,通过对不同类型的产品进行风险评级,要求电商平台在运输、推销、售卖、服务等方面承担不同的义务。对于药品、电子产品等性质较特殊的商品,则需要平台给予与“高风险”与“有限风险”等级相对应程度的监管。同时,根据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平行进口制度的分析,归纳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规制路径。
【关键词】商标平行进口;法律适用;风险评级;产品类型
一、跨境电商平台商标平行进口的法律问题
跨境电商平台的兴起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我国已连续13 年稳居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但跨境电商平台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知识产权问题。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仅在宏观层面对电商平台进行了管控,并未对商标平行进口行为的合法性等问题进行规定,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都未对商标平行进口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一)平行进口的商标权合法性分析
目前,根据商标的独有特点,可以对商标平行进口作出如下定义:即指未经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经销商同意,将其他国家或地区市场的正品进口至另一国家或地区市场进行销售的行为。而这些商品通常被称为“水货”或“灰色市场商品”。
从被称为我国的商标平行进口第一案的“LUX”香皂案,到案件事实大体一致的“AN’GE”牌服装案,法院给出了完全相反的判决。这表明商标平行进口行为应当在法律层面给予重视。在2009 年的“米其林”轮胎案件与2013 年的“绝对”牌伏特加酒案中,法院的裁判重心已从“行为是否合法”转向“产品本身是否损害商标商誉”。米其林轮胎案中被告销售的轮胎未经3C 认证,“绝对”伏特加案中被告未经授权擅自改变包装,均被认定构成侵权。
综合司法实践,以下情形通常不属于合法的平行进口,而构成商标侵权:第一,商品状况发生改变或受损;第二,未履行披露义务,混淆或欺诈消费者,使其忽视商品可能存在的潜在差异;第三,违反海关或法律的相关规定,未履行必要的进口报关、缴纳关税手续,或进口商品不符合进口国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标签要求或安全认证。
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已从有利于自由贸易、公平竞争、提升消费者福利、维护商标基本识别功能的角度,基本认定真正的平行进口不构成商标权侵权。
商标平行进口的主体主要包括商标权利人与进口商。由于商标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商标权人在取得某一国或地区的商标权后,并不相应地具有域外效力。故而商标权利人往往对商标平行进口行为抱有反对态度。但严格的地域性原则不利于商品自由流通,各国为了更好地服务市场经济,也形成了不同的平行进口制度,如默认许可理论、权利用尽原则。
(二)跨境电商商标平行进口的商品类型分析
根据经营主体不同,可以将跨境电商分为平台型、自营型与混合型。其中,平台型电商本身不进行商品的采购与销售,而是通过国内外商家入驻;自营型则属于平台本身主动采购境外商品,放置于平台销售,其规模相对较小;混合型兼采前两者的长处。通过分析跨境电商平台的规模与运营模式,可知平台自身的监管设置对于商品的销售起到重要作用。
目前,无论是采取自营型还是平台型的跨境电商平台,都存在商品溯源难以及未根据产品类型进行分区管理的情况。虽然在法律实践上,只要平行进口商品与国内同一商标商品不具有实质性差异,未破坏商标功能的正常实现,就不属于商标侵权。但由于不同产品的特性和市场结构不同,平行进口所引发的问题也各有侧重。像药品、医疗器械等受严格监管的商品,应当受到更多的限制与监管。根据产品类型的不同,进行风险评级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十分重要。
1. 医疗产品平行进口存在的问题
药品平行进口现象的产生源于全球药品价格的巨大差异。由于专利保护、政府价格管制以及汇率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同一款药品在不同国家的售价可能相差数倍甚至数十倍。谈论专利医疗产品平行进口问题,同时还需要考虑各方主体的权利分配。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的存在使得医疗产品平行进口复杂化为一个牵涉三方利益再分配的法律问题。对药品与普通专利产品的区分,也导致发达国家通过专利权人权利排他性、知识产权国内穷竭等理论试图否定医疗产品平行进口行为的合法性。
此外,针对已过专利期或不受专利保护的品牌药以及仿制药的平行进口问题也需要探讨。从上文论述可知,对商誉的保护是商标平行进口具有合法性的关键一环,而这三类药品更多地涉及商标权问题。其焦点在于商标的“功能”是否因各国对药品的审批、包装、标签、质量标准等要求不同而受到影响,且医疗产品的用途具有特殊性,它往往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药品供应链的复杂化,增加了假冒伪劣产品混入的风险。不同国家的药品规格、包装、标签、储存运输要求不同,也可能会影响药品稳定性或导致信息展示错误。药品平行进口是自由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公共健康政策和国家药品监管主权之间激烈碰撞的领域。它虽然可能带来短期的价格下降,但也伴随着知识产权、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方面的长期风险。因此,医疗产品应当被评定为“高风险”产品,电商平台应当承担较高的义务并采用严格的监管制度。
2. 电子产品平行进口存在的问题
据海关总署统计,2025 年我国电子元件、电脑零部件进口分别增长9.7%、20%。计算机、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更新速度的加快,使得电子产品在跨境电商平行进口领域的需求量居高不下。由于电子产品对精密度要求较高,而不同国家或地区生产的电子产品由于设备、软件、认证政策的不同,往往有所差异。主要集中在“硬件与物理区别”“软件与功能区别”“认证与服务区别”这三个方面。一是硬件与物理区别。以三星手机为例,其在不同地区的同一型号甚至采用不同芯片:中国、日本等地使用高通骁龙处理器,欧洲、韩国、东南亚等地则使用三星自家Exynos 处理器,二者在CPU/GPU 性能、功耗、发热和图像处理算法上存在可感知的差异。二是软件与功能区别,不同地区的系统版本、预装应用及功能限制各不相同。三是认证与服务区别,同一品牌在不同地区往往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售后策略。
通过上述区别可知,不同国家生产的同一品牌电子产品,虽然商标相同、核心设计一致,但往往存在显著区别。这些区别主要源于品牌方为适应不同市场的法律法规、消费习惯、成本控制和供应链布局所做的本地化调整。2016年三星Galaxy Note7 手机就因电池缺陷引发了多起爆炸和起火事故。而三星Note7 的电池供应商主要有两家,一个是三星子公司SDI,另一个是中国的ATL。其中三星SDI占比70%,韩国或越南产的Note7 采用了这一供应商的电池,而中国制造的Note7 则选择的是ATL。而出问题的批次主要集中在使用了SDI 电池的地区。故而电子产品应当被评定为“有限风险”产品,电商平台也应当承担有限义务并采用较严格的监管制度。
3. 其他产品平行进口存在的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自2016 年4 月发布以来不断更新完善。从最初的1240 项商品逐步拓展到1476 项,涵盖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儿童玩具、生鲜、保健品等国内热销商品。根据该清单对各类产品在商标平行进口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单独调整,可以有效解决商标平行进口的合法性问题。
从跨境电商平台销售平行进口商品所引发的商标侵权行为上看,因产品特性所引起的商品实质性差异问题是核心判断标准。食品、药品、汽车等领域因涉及公共健康、安全,问题最为突出,风险最高;而奢侈品、电子产品等领域则更多涉及品牌价值、商业策略和消费者体验等方面。因此,需要对跨境电商平台出售的产品采取严格管控的态度,在制定更加完善的电子商务法的同时,对不同品类的产品适用不同的监管措施。其中,食品、日用品等差异较小的商品可归为“低风险”产品,平台承担一般性审核义务即可。
二、我国跨境电商平台“风险评级”制度的构建建议
与传统电子商务相比,跨境电商的法律体系尚在构建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加强了电商平台对卖家的资质审核以及数据传输合规等义务。但由于跨境电商平台本身处于交叉的法律地位,容易引发跨境消费纠纷。同时国内立法尤其是在跨境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空白地带。因此,跨境电商环境下的商标平行进口问题比传统场景更为复杂。
在确定商标平行进口的合法地位后,构建完整的跨境电商商标平行进口制度也尤为重要。通过上文的分析,根据产品类型的不同建立“风险评级”制度可以有效规制商标平行进口问题。
首先,国家可以设立相应的服务平台,以应对国内的跨境电商平台频繁被诉的问题,使企业提前掌握目标市场的商标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合理的市场计划,规避商标侵权风险。该平台还可以设置相应版块,监督平台是否存在进口侵权商品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学习。
其次,根据产品类别来建立不同审核程度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即风险越高,监管越严。根据产品的风险程度进行详细分类,可分为高风险产品、有限风险产品和低风险产品。修订相关法条要求平台将不同风险评级的产品进行标识提示。如将药品与母婴用品置于第一档,作为高风险产品,平台销售者要将进口产品与国内售卖产品的成分差异、运输情况等在产品展示页面标示出来。
最后,完善跨境电商商标平行进口制度,核心在于平衡商标权人利益、消费者权益与贸易自由化。我国可在明确“商标权国际用尽”原则的基础上,通过“立法定性+企业监管”从外部与内部协同管理来进行多层次推进,既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又维护知识产权保护。
三、结语
商标平行进口合法化在整体上有利于消费者福利、贸易自由和市场效率,是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适应数字经济的重要方向。在立法中明确其合法性并设定合理限制,不仅可助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也能推动国内市场与国际规则进一步接轨,实现多方共赢。商标平行进口问题涉及多方主体,采用平台内部监管与法律外部规制的双重治理模式,可以有效解决我国跨境电商平台的商标平行进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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