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体技术迭代与智能经济新形态演化逻辑与发展路径
吴禹锃
【摘要】本文以智能体技术迭代为切入点,界定智能体与智能经济核心概念及支撑理论,梳理全球三大智能体研发区域与国内差异化产业布局现状,指出核心技术受制、数据孤岛、算法风险等现实短板,在厘清国内外相关研究分歧与不足的基础上,从要素配置、业态培育、宏微观运行三层剖析智能经济演化内在机制,研判其赋能产业升级、市场扩容的发展机遇,同时直面数据安全、算法伦理、监管适配不足等多重挑战,最终从核心技术攻关、智能监管完善等维度提出落地路径,为构建自主可控、产技融合的智能经济发展体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智能体;大模型;智能经济;数字经济;要素重构
一、智能体与智能经济的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智能体以大模型、多模态感知技术为支撑,区别于传统被动 AI 工具,具备自主执行、集群协同、反馈迭代、垂直适配四大核心特征,技术架构可划分为算力硬件、大模型底座、核心能力、场景接口、业务输出五层,是推动 AI 从生成式向代理式演进的主导产品形态。
智能经济是数字经济的高阶形态,以智能体为核心工具、数据为关键要素,依托五大耦合要素构建“算力-数据-智能体-实体产业”价值闭环,突破传统平台经济的信息流转局限。二者的联动发展,依托生产要素创新、分工演化、通用技术变革、协同治理四类交叉理论提供底层支撑。
二、智能体技术与智能经济的发展现状
全球已形成北美、欧洲、东亚三大智能体研发集群,分别聚焦通用商用、合规架构、垂直场景三大方向,智能体已覆盖消费、制造、政务等多领域,但底层技术垄断、中小主体应用成本高的壁垒仍较突出。
国内智能经济呈东部领跑、中西部差异化跟进的格局,生成式 AI 市场连续三年高速增长,算力基建、政策扶持、数据要素改革共同构成发展支撑。当前二者融合仍存在五大短板:核心技术对外依赖度高、数据孤岛与优质训练数据供给不足、算法伦理与隐私风险突出、复合型人才紧缺、智能体专属监管规则缺位,多重风险亟待破解。
三、国内外智能体驱动智能经济发展的文献综述
国外智能体研究最早聚焦分布式 AI 技术架构与协同算法,并未结合宏观产业经济。大模型普及后,研究分化为三条主线:测算智能体对生产效率与企业成本的作用;分析多智能体重构产业链、降低交易成本的机制;结合欧美法规研判算法风险并搭建合规评估体系。
Immorlica 等提出“传统经济学往往将人工智能视作降低成本、优化信息的技术工具,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演进,使我们应当将 AI 本身视作一类经济主体开展分析”。相关研究多采用企业数据开展量化实证,但样本局限于发达国家服务业与高端制造业,缺少针对发展中国家工业转型、数字政务的研究,尚未形成适配发展中经济体的智能经济发展理论框架。
国内研究立足本土需求,聚焦四类方向:轻量化智能体架构研发、智能体赋能效应测算、政务智能体公共服务优化、数据与算法合规体系构建。张欣指出,智能体产业链呈现高度专业化分工与模块化分层结构。现有研究多局限于单一行业案例,缺乏技术、产业与治理相融合的整体演化分析。
国内外研究形成三点共识:智能体是数字经济升级的核心动力,产业发展与安全治理需同步推进,算力、数据、人才是发展根基。学界存在两大分歧:智能体能否大规模替代人工,以及监管应宽松创新还是前置从严。现有研究短板在于演化逻辑不完整、跨领域案例不足、对策零散且缺少中小企业低成本落地方案。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展开系统分析。
四、智能体驱动智能经济新形态的演化逻辑与内在机制
传统经济依赖人力调配劳动、资本、土地等要素,数据仅作辅助信息。智能体赋予数据自主运算与决策能力,构建“算力—智能体—数据—生产”全新配置逻辑。从三方面重塑要素结构:投入上,基础人力缩减,算力与数据成为核心资产;流动上,打破地域与行业壁垒,实现全域即时调配;分配上,数据确权分利打破资本独占模式,构成智能经济运行根基。
智能体通过三层传导培育新业态:挖掘潜在需求提供新型服务,简化供给流程降低创业门槛,跨产业协同推动产业融合,不断拓宽智能经济产业边界,形成新旧产业协同演进格局。
智能体从微观、中观、宏观三层重塑经济运行机制:微观层面,企业转向人机协同,组织架构趋于扁平化;中观层面,多智能体打通产业链数据,实现上下游一体化协同调度;宏观层面,监测类智能体实时汇总全域数据,推动政策由静态滞后调控转向动态预判式精准调控。三层机制共同发力,推动经济运行从人工主导的粗放模式转向数据驱动的精细化协同体系。
五、智能体背景下发展智能经济新形态的机遇与挑战
通用生成式大模型技术成熟,为我国智能经济带来四重战略机遇。其一为技术迭代机遇,大模型性能不断优化,压低通用智能体应用成本,促进轻量化行业智能体普及,加速 AI 技术普惠落地。其二是产业升级机遇,智能体赋能一二三产业,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服务业高效化、农业智慧化,助力产业向高端智能转型。其三是市场扩容机遇,催生算力服务、模型微调等新兴赛道,拓宽市场空间,释放优质就业岗位。江小涓指出:“通用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全方位改造传统产业,同时催生全新产业赛道,为我国产业体系升级带来重大机遇。”其四是国际竞争机遇,依托国内完整产业链与大规模算力布局,搭建本土智能体产业体系,增强我国数字经济全球竞争实力。然而发展智能经济也面临诸多挑战。
第一,数据安全风险加剧。智能体自主采集、跨主体传输海量个人、企业敏感数据,数据存储、传输、调用环节存在泄露、篡改、非法交易风险,跨境智能体还面临跨境数据流动合规管控难题;第二,算法伦理隐患突出,智能体训练数据存在偏见,易输出歧视性、虚假内容,自主决策失误可能给消费者、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算法责任界定缺乏统一标准;第三,就业结构冲击显著。Acemoglu提出:“人工智能对劳动力市场的冲击并非简单的职业替代,而是对具体任务的替代,会带来显著的短期结构性调整压力。”流水线操作工、基础客服、行政文员、仓库盘点等重复性岗位被智能体快速替代,低技能劳动力面临转岗压力,短期结构性失业风险上升,劳动力市场适配调整周期较长。
当前数字产业监管框架形成于互联网平台经济时期,难以匹配智能体自主决策、多方协同的产业新形态,监管短板突出。“传统互联网监管规则建立在被动式网络服务基础之上,难以适配智能体自主决策、主动执行的全新运行模式,容易出现监管真空与责任模糊。”一是监管主体界定不清,单、多智能体集群运营与责任主体缺少法规明确划分,风险发生后追责困难;二是监管技术手段落后,传统人工审核难以实时管控智能体自动生成内容与业务操作,智能算法监管工具短缺;三是政策体系零散,算力、数据、AI 监管、人才相关政策分属不同部门,协同不足,缺少统筹智能经济的顶层规划;四是区域政策失衡,发达地区产业扶持完备,中西部、县域算力设施与配套政策薄弱,区域发展差距持续扩大。
六、推动智能体与智能经济新形态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一,攻坚底层核心技术,夯实产业底座。设立国家级智能体专项科研项目,研发国产算力芯片与大模型底层算法,打造自主可控技术底座;分层布局创新平台,城市群落地国家级创新实验室,推动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研发行业垂直智能体;政府搭建公共智能体服务平台,提供低价标准化租赁并发放智能化改造补贴,降低中小微企业转型门槛。王茜提出:“应当建设公共智能服务平台,降低中小市场主体使用智能体的技术门槛与资金成本。”同时完善 AI 知识产权规则,加快技术产业化落地。
第二,完善智能监管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出台智能体专项监管法规,明晰各类智能体运营主体责任,划定数据、算法、内容合规红线,完善算法事故追责机制;搭建智能监管平台,依靠监管智能体实时监测 AI 产品,自动识别违规风险,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Schick 等基于Toolformer 的研究认为,“智能体具备调用外部工具自主开展行动的能力,这对现有责任认定、合规管控系提出新要求。”构建多方协同治理体系,统筹多部门监管职责,联合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伦理审核;完善跨境数据治理规则,区分境内外数据流通标准,保障数据跨境流通安全,兼顾产业发展与数据主权。
第三,实施复合型人才分层培育。优化高校专业布局,增设 AI 与产业经济交叉学科,开设大模型、数字治理等复合课程,兼顾技术与产业素养培养;深化校企定向培养,共建实训基地,定向输送智能体研发运维人才;开展劳动者转岗公益培训,面向受智能替代影响的群体普及数字技能,配套就业扶持,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吴岩提出:“面对大模型时代产业需求,高校应当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强化实践实训,兼顾拔尖人才培育与劳动者数字能力提升。”同时强化高端人才引育,推出专项补贴、落户优待,搭建国际交流平台,补齐复合型高端人才短板。
第四,推进产业示范与算力数据统筹建设。打造各行业智能体示范样板,覆盖制造、服务、外贸、政务领域,形成可复制标准化应用模式;统筹全域算力布局,东部升级高端算力集群,中西部及县域增设边缘节点,补齐区域算力短板;破除行业数据壁垒,完善政企数据共享机制,开放分级公共数据,培育行业数据联盟;坚持合理人机协同,区分自动化与人工决策环节,平衡产业效率与就业稳定。李义良强调:“发展智能经济要坚守技术为人所用、为人服务、为人所控的价值底线。”
七、结语
生成式大模型推动智能经济成为数字经济核心赛道,智能体重构要素配置、催生新业态,带来多重发展机遇,同时存在数据安全、算法伦理、就业与监管等难题。推动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从核心技术攻坚、数字治理、人才培育、产业落地四方面协同发力,打造自主可控、治理完善、人才充沛、产智融合的发展体系,释放智能体赋能实体产业效能,实现数字技术与各行业安全融合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宇霞,刘丽超.全球智能体的发展、挑战与建议 [J].前瞻科技,2026,5(1):121-131.
[2] 张云泉,刘东屏.以算力为基、智能体为翼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 [J].新经济导刊,2026(Z1):10-15.
[3]Immorlica N,Lucier B,Slivkins A.Generative AI asEconomic Agents[EB/OL].(2024-06-01)[2026-08-16].https://arxiv.org/abs/2406.00477.
[4] 张 欣. 论 人 工 智 能 体 的 模 块 化 治 理 [J]. 东 方 法 学,2024(3):89-106.
[5] 李义良.智能经济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J].人民论坛,2026(7):72-75.
[6] 黄再胜.生成式 AI 时代数据要素的价值重构与收益分配 [J].当代经济科学,2025,47(02):45-56.
[7] 江小涓.通用人工智能赋能中国产业升级:机遇、风险与政策取向 [J].管理世界,2025,41(04):1-14.
[8]Acemoglu D.The Simple Macroeconomics of AI[R].Cambridge:NBER Working Paper,No.32487,2024.
[9] 周汉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监管挑战与制度构建 [J].中国社会科学,2024(09):123-142.
[10] 王茜.统筹发展与安全:智能体治理的范式转换、路径探索与制度回应 [J].电子政务,2025(11):41-51.
[11]Schick T,DwivediYu J,Dessì R,et al.Toolformer:Language models can teach themselves to use tools[C]//NeurIPS2023.Vancouver:NeurIPS,2023:6853968551.
[12] 吴岩.AI 大模型时代复合型数字人才培养体系构建 [J].中国高等教育,2025(07):28-30.